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设备采购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集团分社、雄安新区报道组及北京冬奥会摄影摄像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01至2021-12-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提交。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2 09:30 ,地点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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