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2022年液化气、钢瓶及钢瓶托管招标公告
第十采油厂2022年液化气、钢瓶及钢瓶托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第十采油厂2022年液化气、钢瓶采购及钢瓶托管项目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第十采油厂2022年液化气、钢瓶采购及钢瓶托管项目 1.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瓶装液化气、钢瓶、角阀采购,钢瓶检验托管,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附表1和附表2。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华池片区瓶装液化气、钢瓶采购及钢瓶托管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含税);标段二:庆城片区瓶装液化气、钢瓶采购及托管托管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含税); 1.3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城县、华池县境内第十采油厂所属作业区(大队); 1.5资金来源:厂福利费; 1.6计划投资:56万元(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Y10-F18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服务商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3服务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销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4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5被列入油田公司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3.2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标书费收取方式为网上转账。 注:转账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款”字样,因转账备注信息不全导致的报名无效,一切相关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收款账户名称: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 ****************68553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3.3报名时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可编辑报名表(以上三表格式见附件)、转账记录截图发送至邮箱********0@qq.com。 3.3.1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3.3.2响应人对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中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信息或发票信息等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4工作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及费用到账后,将通过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庆阳工业服务处(原庆城综合服务处)四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甘肃省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庆阳工业服务处(原庆城综合服务处)四楼会议室;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6 |
其他: | 无 |
附件
*******a712c0bd48fdea5e&skip=true">物资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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