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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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1-11-30 16:1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11-30 16:01:58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12-02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CT*******),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象山分公司2021年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器系统及配套服务。

1.2 分包划分情况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5">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2.9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2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2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邓淑文dengshw.zgtj@c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1CT*******”):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 本项目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4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12B07室。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次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1.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1.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60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邮 编:315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鲍工

联 系 人:李峰 邓淑文 柯玲丽

电 话:180*****193

电 话:157*****930(李峰)

153*****396(邓淑文)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feng3.zgtj@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citcc.cn/lifeng3.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562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象山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中国电信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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