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招标公告

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门诊大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进行招标,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述

我院于2020年1月完成门诊大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清洗、消毒,现即将满2年。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集中空调清洗风管系统每两年不少于1次”,以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为保障医院中央空调安全、卫生的运行,对门诊大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此次门诊楼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范围包含所有风管、风口、风机组合柜、风机盘管、冷却塔等,合计:风管约8640㎡,风口554个,风机组合柜21台,风机盘管54台,冷却塔4台。

二、拟采用评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法。

三、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总价:预估限额7.5万元

本次报价属总价包干,须包含该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安全、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等一切可预见的费用)。

四、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对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内中央空调系统所有风管、风口、风机组合柜、风机盘管、冷却塔等进行清洗、消毒。

(二)、清洗、消毒参考工作量

以下仅为参考工作量,不代表最终实际工作量。以下列出的数量可能存在漏项和±误差,只作供应商参考:

(1)风管8640㎡;

(2)各类风口约554个;

(3)风机组合柜约21台;

(4)风机盘管约 54台;

(5)冷却塔4台。

(三)、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四)、清洗过程的要求

1.工作范围及标准

工作范围: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中所要求清洗、消毒的全部范围。

工作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令第 251 号)中所列应清洗、消毒项目、清洗规范、各种标准执行,不得漏项、缺项。

2.现场检查与准备

供应商须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规范”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3.风管清洗

采用能够四面同时高效彻底清洗的专用清洗设备清洗,过滤吸尘机排风量必须达到6000-10000m3/h,噪音≤60dB。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过程中,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部件清洗

供应商须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只能进行直接清洗,可调节部件应恢复到原有的调节位置。

5.冷却塔清洗、消毒。

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的污染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7.作业出入口的制作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的实际情况,如需切割制作作业出入口,须事先取得采购人同意,并安装专业制作的检修门,必须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保温性功能,便于以后的检查和清洗。作业出入口的开启距离不得低于30米,以保证管道完整性;开启距离低于30米内,每开一个作业出入口,罚扣人民币200元。

8.消毒处理

供应商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设备、部件进行消毒处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清洗并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消毒剂,必要时消毒后应及时进行冲洗与通风,防止消毒溶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清洗完成,风管中关闭的调节阀回调至原有状态,不改变空调系统原有的送回风效果。

9.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成交供应商在清洗消毒时,如造成医院设备故障乃至损坏,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施工时,设备噪音≤60dB,不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及病人的休息,施工时间不得与医院正常工作发生冲突。

(五)、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1.清洗效果

⑴风管清洗干净彻底,无死角盲区(用全方位录像检测机器人全面检查录像),积尘量及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达到规范要求,残留污染物、致病菌不得检出。

⑵过滤网(棉)如可拆除,必须单独清洗,清洗后不结垢,干净并呈无污水下滴的干燥状态。

⑶翅片清洗采用国家标准、环保型清洗剂,清洗后不结垢,色泽光亮,并出具清洗剂的检验合格证。

⑷蜗壳内表面及叶轮无污染,表面光亮。

⑸接水盘内无病菌衍生物,干净无污垢。

⑹机组内、外表面视觉无明显污染物。

2.清洗效果的检查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由采购人单位验收组和经培训合格的清洗机构检验人员按照相关卫生要求进行自检,最后由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应使用全方位录像检测机器人将所有风管清洗前、中、后的情况录制成光盘交采购人保留。清洗、消毒过程须全程录像,每一处清洗、消毒部位的影像视频内须标注作业时间、地点,视频内须有清洗部位周围的环境、工作人员,以保证视频的真实性、可靠性。采购人将把视频资料报送市卫生执法支队接受检查,若视频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须对大楼所有通风系统重新进行清洗、消毒、录像,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安全措施

清洗公司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须遵守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安全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须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一切人员、设备、设施、材料、现场环境、施工方法(方案)等安全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负面影响及经济赔偿由供应商负责。

5.污染处理

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均应妥善保管,并由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处理。

6.检测:两次检测,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实质性要求)

(1)清洗后由中标单位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2)清洗后第二年由中标单位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五、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招标采购要求

1

期限要求

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以及最终采购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2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1.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2.履约完工后,由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申报办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进行,一次性通过验收并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若验收检测不合格,不予支付工程款,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有权拒付项目款项。

3.由于成交供应商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采购人直观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须偿付给采购500元人民币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清洗范围内系统、设备在竣工后的两年内检测、验收合格。若在竣工后的两年内,检测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洗直至合格,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付款方式与条件

项目履约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后出具检测报告且各项指标合格后,采购人收到相关检测验收报告及资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成交单价及实际工作量计算的结算金额的95%付给成交供应商,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无息支付质保金。

4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2年,自项目履约完成、第三方检测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检测或卫生部门检查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重新清洗、消毒以及联系检测单位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成交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一切损失。

3.质保期内如遇相关部门检查工作,成交供应商须配合业采购人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免费清洗消毒。

4

报价要求

1.本次大楼内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的风管、风口、风机组合柜、风机盘管、冷却塔数量等,供应商应先到采购人单位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及现场情况,核实需清洗、消毒的风管和各种设备数量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报价误差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报价时统一按清洗、消毒一平方米风管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风管面积按8640平方米统一计算。8640平方米风管是参考面积和给定的统一报价标准,并不代表实际清洗、消毒风管面积和本次需按各“规范”完成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按自己实际核定的风管面积、风口、风机组合柜、风机盘管、冷却塔等数量,综合所需的全部费用进行报价。

3.本项目须由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进行综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须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运费、吊装费、保管费、保险费、各种税费、检测费、食宿及差旅费、代理费、加班及节假日费、综合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的风管清洗消毒价格体现,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综合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结算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二)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附件下载)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责任人身份证(原件,法定责任人报名时需要提供)或法定责任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7时正。

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综合楼3-9A)。

2、报名文件递交后资质初审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踏勘后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响应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文件密封、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收。

4.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人及电话

项 目咨 询: 姜老师189*****220

报名联系人: 母晨涵 189*****592


****************7.gif" data_ue_src="http://upload.myzxyy.com/2019/0531/****************7.gif">比选报名文件封面(附件1)(1).docx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洗消毒 通风系统 集中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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