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新疆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XJMH-D20210-037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
2.2项目背景: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2000万吨/年四号露天矿项目是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五彩湾建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的配套煤矿。该项目位于卡拉麦里山南麓火烧山一带,地势总趋势呈北高南低的缓倾斜坡,地貌形态为残丘状的剥蚀平原,海拔481~550米。矿田区内构造简单,无常年地表水流,岩石中等完整—岩体破碎,岩体质量等级差、坏,少数岩体质量一般。矿田西部紧邻216国道,准东917公路从矿田南部通过,交通方便。
该项目的设计露天可采储量25.81亿吨,规划生产规模2000万吨/年,剥离采用单斗-自移式破碎机-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单斗-卡车综合开采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主要建设内容有:设备采购、组装及调试、矿建工程;地下水疏干和防排水工程、道路、桥涵及场地平整工程、供配电、供水、供热工程、生产系统及选煤厂工程(包括地面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等生产系统)、设备维修设施、其他辅助工程。
2.3编制要求:
2.3.1.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在调查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现状、实际供用水情况,完成项目的水资源论证研发工作,并编制五彩湾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2.3.2.按照水利部水资源﹝2002﹞145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中“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办法”对工程进行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退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论证,并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747-2016)和水利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办节约﹝2019﹞206号文),对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其取水水源、取水口位置的合理性和工程供水的可靠性、建设项目用水合理性、节水措施与节水潜力及退水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本煤矿取、退水对区域水环境、其他用水户的影响,预防并消除本煤矿取、退水可能引发的水事纠纷。
2.3.3.通过分析项目区水文气象、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总量、需水量及区域供水能力等,计算出建设项目取、退水目标是否得到满足。可能造成的影响及补偿方案的结论。
2.3.4.提出项目水资源保护措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用水结构调整,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2.3.5.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及行业标准,并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批复。
2.3.6.中标人在各级报告评审过程中,负责做报告介绍,并对专家提问进行解答。评审会后负责按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复。
2.4 服务期限:
2.4.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内按2000万吨/年建设规模编制完成四号露天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2.4.2.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兖矿新疆能化公司进行初审。报告书初审后7日内完成报告修改,使之具备上报政府部门的条件。
2.4.3.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需要,参加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负责报告讲解和问题解答。审查会结束后7日内,根据会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复核,直到取得最终批复。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
4.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必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复印件)。
4.5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相应的资质、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9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业绩
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个露天煤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业绩且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0@qq.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6.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6.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8:00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7.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能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7.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5: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8.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8.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10.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保证金收款信息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保证金汇款,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手机:186*****898
邮箱:********0@qq.com
邮编:273500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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