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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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ZB-2021-C-11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纪委监委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1-C-113
项目名称:区纪委监委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万元
最高限价:12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22122其他商务服务区纪委监委安保服务,共需安保服务人员18人,包括、队长1人、门卫岗、巡逻岗6人、消防、监控控制室岗6人、谈话室岗2人、停车场2人、信访室1人。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到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1)现场报名: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①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tjtianchen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负责人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回传至tjtiancheng@163.com;③电汇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和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14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白雪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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