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扬州市
扬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扬州市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体系建设项目
3、项目总预算:400万元,最高限价:
4、采购需求:本着扬州市中心血站的切实需求,确保功能性、使用性原则,扬州市中心血站采购一批核酸检测仪器设备,并根据新设备要求对功能区进行配套设施采购及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已取得进口产品政府采购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1.2
1.3
1.4
1.5
1.6
1.7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查勘地点:扬州市玉人路11号
踏勘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
联系人:殷先生****-********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踏勘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仅限一人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等;
(2)近
(
(
2、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本文件(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或演示用的电子媒体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4、
七、本次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次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请注明:扬州市中心血站)
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确定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名称:扬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扬州市玉人路
联系方式:****-********
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0*****576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网站附件1-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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