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其他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其他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16:49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08日14:30 | ||
预算金额 | ¥61.70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34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申135*****345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
项目编号:2021TQJ-DECG- 2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申
项目联系电话:135*****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申135*****34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
一、采购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
采购品目:货物采购
行业划分:采购安装
预算金额:61.7050万元。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公安局特勤局训练器械器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2021年12月8日17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0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二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联系电话135*****345;邮箱:lishen8058@126.com。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4:30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14: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 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供应商须扫描下述 2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 lishen8058@126.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后填写):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35*****345。)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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