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30 至 2021-12-07
撰写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110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1,860.00
最高限价(元):621,86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项目

1.根据病媒生物习性和特点提供全年的病媒生物消杀服务。

2.灭蚊、灭鼠药品提供。

3.病媒生物应急处置服务及其它虫害应急服务。

二、服务范围:大东区公共地段(含城乡结合部),包括自管(弃管)小区,公共绿地、垃圾中转站、下水井、热网井、污水井等公共区域。

三、服务期限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以每一季度为周期,对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每次付中标价格(除药物外)的25%,药品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达到标准

(一)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T 23795-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

(二)控制水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773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

(三)消杀公司具备的条件:中标后按规定日期前务必把10000个毒饵站放置到指定的点位上,并按照技术要求把溴鼠灵投放到毒饵站里。作业人员:6-10人.作业车辆:2-4辆.如遇大型检查随时增加人员车辆.

(四)作业要求 :

1.灭鼠:

(1)按要求设置毒饵站,编号,贴警示标志,制作台账,并做好日常维护;

(2)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每两月检查投药一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投放和补充毒饵,做好密度登记;

(3)防鼠设施:公共地段、弃管小区等处间隔30米左右一个或按照老鼠活动规律放置毒饵站并固定。

2.灭蚊、灭蝇: 采用机动喷雾器和电动喷雾器等常量喷洒,对蚊虫孶生地进行药液滞留喷洒处理。应选用高效低毒、对环境污染小的药物喷洒,环境消杀推荐使用菊酯类药物,水体消杀推荐使用新一代昆虫生长调节剂。

(1) 常规消杀,5-10月每月1次,垃圾箱、垃圾中转站每月1次。每季度普查登记蚊、蝇孳生地一次、全面监测蚊幼虫密度一次、公共区域的成蝇密度监测一次;

(2)大、中型水体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幼虫孳生立即施药,并登记造册;

(3) 下水道、积水、明渠、窨井(有积水的) ,每井放置幼剋颗粒剂控制蚊幼虫孳生。

(4) 下水道烟熏灭蚊:结合外环境治理,春秋两季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烟雾处理。

(5)特殊情况:根据气候、蚊蝇繁殖状况、遇紧急疫情及采购人需求,临时增加消杀频次,费用不予增加。

3.灭蟑螂:

(1) 下水道灭蟑螂:春秋两季热烟雾处理一次。

(2) 对重点区域每月检查蟑迹并清理。

(3) 下水道、户外堆积物蟑螂密度监测:每季度一次。

4.防控病媒生物疫情: 如遇病媒生物疫情发生,采用超低容量空间喷杀和常量滞留喷洒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地面进行彻底滞留消毒;其次对公共场所进行表面喷雾消毒、墙壁消毒;最后进行超低容量空间喷杀消毒,有效控制疫情。

注:中标人应在四害繁殖高峰期间内增加消杀次数,并有相应的应急消杀预案。

(五)作业质量标准: 各标段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六、药品规格和药品名称 :规格型号“氯氰菊酯或高效氯氰菊酯复配水乳剂 ” 含量: >6% 型号:1000g/瓶,10瓶/箱;“氯菊?烯丙菊酯水乳剂或乳油” 含量:≥16.86% ,型号:1000g/瓶,10瓶/箱 ;“高效氯氰菊酯烟剂”含量:≥3%, 型号:500g/桶,20桶/箱 ;“ 吡丙醚”含量:≥0.5% ,型号:0.5kg/袋,20袋/箱 ;“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 含量:≥5% ,型号:500g/瓶,20瓶/箱 ;“溴鼠灵”含量:≥0.005% ,型号:10公斤/箱 ;氟鼠灵(进口)含量:≥0.005%,型号:3kg/桶; 毒饵站 规格:长度≥30cm,正面写上毒饵站、请勿触摸等字,并且有明显危险品图标。

七、项目要求

1.药物管理:

(1)药品按照实际需求采购,并保证库存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2)药物具有“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

(3)药品包装内必须附有与其产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必须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产品一致的安全标签。

2.应急服务:在发生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进行病媒生物应急消杀时,必须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应急消杀工作,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未能及时处理,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合同金额的 5-10%,作为处罚。

3.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专业消杀操作规程作业,所有监测、消杀工作按规定频次进行,并登记造册备查。

4.问题反馈:每季度开展一次病媒孳生地普查,并将结果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实时反馈作业照片,并存档备查。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和发现的孳生地情况随时上报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沟通解决。

八、投标人必须做出如下承诺

1.在防治施工过程中不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不使用国家禁用的杀鼠剂和杀虫剂,不造成人、畜、禽和鱼类中毒事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中标人必须按药物说明规定比例配制消杀药物。

3.积极配合采购人检查指导,为下一年防治工作提供合理的建议。

4.本项目出现的计算、测绘等误差,不论在招标前还是中标后发现,采购人不作任何费用的调整,中标人须考虑风险,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中标人接到消杀方面的要求或投诉后必须在 2 小时内处理完毕。

6.采购人每季度将对中标人消杀工作监测、控制情况、质量标准等进行检测,如连续2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损失。

7.采购人有权按季节防疫要求、突发疫情情况等对消杀工作量进行增减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8.中标人必须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相关的迎检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中标后,有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中标人须制定科学、详细的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方法、技术方案、工作目标等,于每季度头一个月的5日前报大东区爱卫办。

10.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建立施药服务档案,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于每月的 10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作业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1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监测记录需在监测工作完成后五天内交采购人备案。

12.如中标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病媒消杀工作任务,采购人有权拒付乙方所有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药品规格、要求及用途:

序号

主要成份

剂型

含量

规格

用途

1

高效氯氰菊酯

烟剂

≥3%

500g/桶*20桶/箱

熏杀,适用于窨雨井,污水井,下水道等,灭蚊、蝇

2

吡丙醚

颗粒剂

≥0.5%

500g*20袋/箱

防治蚊幼,直接投放于水洼、池塘、积水处等场所。

3

氯氰菊酯或高效氯氰菊酯复配剂

水乳剂

>6%

1000g/瓶*10瓶/箱

空间滞留喷洒,适用于室外环境,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灭蚊蝇;楼道灭跳蚤

4

氯菊?烯丙菊酯

水乳剂或乳油

≥16.86%

1000g瓶*10瓶/箱

超低或滞留喷洒,快速有效降低蚊蝇密度,灭蚊蝇,适用于绿植,草坪树木,公园绿地

5

高效氯氟氰菊酯

微囊悬浮剂

≥5%

500g/瓶*20瓶/箱

空间滞留喷洒,快速有效降低蚊蝇密度,灭蚊蝇、蟑螂,适用于住所、饭店、办公室、仓库、楼道等场所

6

溴鼠灵

蜡丸

≥0.005%

10kg/箱

防治鼠

7

氟鼠灵(进口)

蜡块

≥0.005%

3kg/桶

防治鼠

8

毒饵站

水泥鼠盒,长度≥30cm

正面写上毒饵站、请勿触摸等字,并且有明显危险品图标

防治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7时20分至2021年12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
电话: ***-********

标签: 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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