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和技术指南要求编制福州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包括重污染天气及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主要内容有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清单,并完成系统填报;完成2022年福州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更新和系统填报工作。
三、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编制及系统填报工作;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更新及系统填报,并完成福州市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编制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清单调整与系统填报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比较稳定的研究队伍;
4.社会信誉良好;
5.具有轻度污染天气减排相关工作经验;
6.具有3名以上长期(10年及以上)从事环境保护管理、政策、规划、技术咨询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研究人员;
7.从事清单编制的人员应熟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四、采购方式
采用内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最低价标,控制价35.1万元。
五、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30%款项;在完成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编制及2021年系统填报工作,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30%款项;完成2022年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调整与系统填报工作,完成福州市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编制,并通过评审验收,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40%款项。
六、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5.报价文件;
6.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7.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本项目拟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9:30在市生态环境局开标并确定标人,供应商应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9:10携带报价文件到我局现场响应。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50,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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