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12-01 至 2021-12-07 | 撰写单位: |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93131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00 采购需求:
指标参数: 1.支持学校独立的登录界面和专属域名。 2.支持 pdf 文件加 excel 信息表上传。 3.平台需支持学生上传、导师审核、学院管理、研究生院送审等多角色管理、送审模式。 4.系统至少分为研究生学院账户、二级学院账户、专家账户和学生账户。各角色都有独立丰富的权限配置。研究生学院账户可根据各个学院的使用情况配置相应权限。 5.研究生学院可以通过平台对学校、学院的送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与管理。 6.专家评阅支持短信、邮件通知等功能。评审专家的研究方向需与论文的研究方向严格匹配。 7.评审进度自动更新,历史数据存档。可以根据评阅书内各分项和评审基础信息生成多维度的评审分析报告。 8.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评阅专业要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艺、农、哲、管理等大学科门类,评审专家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评审专业要相同或相近。评审专家在评议学位论文时应采取分层分级原则,即将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型论文分配给相对应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其中文史、哲学、外语、艺术等文科类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应占较大比重。 9.评审专家在20000人左右,评审专家职称应为副教授以上。 10.支持批量下载评审结果,自定义命名格式,并且可以在线批量打印等。 11.平台评审合作单位在150家单位以上,要求评审合作单位拥有的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我校各授权点,评审专家在评议学位论文时应采取分层分级原则,即将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型论文分配给相对应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评阅时间要在20天左右完成,而且评阅全程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支持工作。 12.平台送审的评审结果,采取终身负责制,甲方对评审完成后,对评审专家,评审学校提岀质疑,中标平台随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保证评审专家的真实性。如果甲方对评审意见提出质疑,平台需通过与专家沟通或更换评审专家等方式,给予甲方满意的笞复,并承诺不増加额外费用。 13.当年教育部学位办、省学位办论文抽检时,平台送审的论文不应出现“问题论文”。 14.平台可提供7x24小时的在线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因软件自身问题导致校方无法正常使用,服务商应在2小时之内给予响应,12小时之内给出解决方案。 15.此合同实行单价招标,按单价报价,付款额以实际发生篇数为准。 16.全年采购不超过8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区43-2号)(可邮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区43-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邮寄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渤海大学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 135*****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