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局警卫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警卫局警卫队营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警卫局警卫队营房维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警卫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警卫局警卫队营房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蓉园路3号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湖南省警卫局警卫队营房维修工程,地上共8层,建筑面积共约2438㎡,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约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警卫队营房相配套的维修工程、水电安装、墙面修饰等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下午5: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地点为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警卫局
地 址:韶山北路1号
联 系 人:胡晓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杨乐 聂毅 梁朝晖
电 话:****-********
传 真:****-********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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