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广场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FG210928)招标公告
科学广场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LFG210928)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科学广场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YLFG210928
(二)项目名称:科学广场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185,940.00元
(四)最高限价:¥185,94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科学广场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项目内容:智能垃圾分类箱设备维保运行服务。
(3)采购项目品目: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③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 12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售后不退。(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流程
1.线下报名:各潜在投标人凭《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报名:各潜在投标人将办理报名登记资料(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报名费转账回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lgdzb@126.com),以收到邮箱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和报名费收据。(如两个工作日没收到代理机构回复请致电查询:***-********-0)
注:(1)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招标文件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得(须额外收取人民币6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2)《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登录http://www.ylzb.top/网站进行下载。
(3)报名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或公账汇款,若为其他方式,须提交手续费用。
(4)公账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慧城支行
单位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6 0801 ********2(采用公账汇款只接受以潜在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 21日14时00分—14时30分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六)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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