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
1.3服务内容: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程承保、理赔、增值服务等与保险相关业务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保险期限1年,起保日期为上一保险年度保险到期日的次日零时。
1.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车辆起保日期前进行保费结算(付款前供应商须开具等额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38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
六、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1年12月6日09:00至2021年12月6日10:00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杜女士、史女士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
1.3服务内容: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程承保、理赔、增值服务等与保险相关业务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保险期限1年,起保日期为上一保险年度保险到期日的次日零时。
1.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车辆起保日期前进行保费结算(付款前供应商须开具等额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38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名单中,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注:未在采购人提供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16:00(北京时间)。
六、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1年12月6日09:00至2021年12月6日10:00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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