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站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更换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监测站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更换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WZ)002464
项目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更换项目(重新招标)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11-30 17:30:00 至2021-12-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12-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利通区富平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北180米
联系方式:13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一号楼14层11412室
联系方式:181*****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建明
电话:138*****00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珍槐
电话:181*****76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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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02445a4090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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