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公告-保定市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公告-保定市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辅助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辅助管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机构辅助管理服务

1.2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发展公司”)系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产开发、产业开发、投资管理、商业管理、现代服务、城市资产经营、公共资源管理等。为保障城市发展公司管理的各项目高质量建设,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计划选取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质量管理和工程管理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拟采购第三方管理服务团队1个,团队人员为10人(含团队负责人1名),其中安全环保管理人员4人(含项目运营安全管理人员1人,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管理人员3人),质量管理人员4人(包含机电水暖专业人员1人、精装专业人员1人、检测专业人员1人,土建专业人员1人),工程管理2人(包含土建专业人员1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

服务团队提供驻场服务,服务团队全部驻场人员应政治站位高,具有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奉献精神、能够吃苦耐劳,能够适应新区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能够服从日常加班、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等工作安排。

安全质量驻场人员由城市发展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组织或参与制定城市发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疫等方面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城市发展公司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疫等方面的巡查检查工作,对各级单位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复查等;

(3)组织或参与开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单位的安全质量环保、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约考核和信用评价等工作;

(4)组织或参与开展城市发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对接或配合上级或外部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疫等方面检查工作;

(6)及时完成输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报告、巡查报告等;

(7)组织或参与开展城市发展公司层面安全月、质量月、消防月、安全质量日、安全质量总监周周查等各项安全质量活动;

(8)组织或参与开展城市发展公司层面“双控”机制建设和落实;

(9)组织或协助召开城市发展公司各项安全质量会议,提出技术建议等;

(10)参与完成首件管理要求中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

(11)完成上级单位要求的各项台账、报表、报告等工作;

(12)组织开展城市发展公司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疫等方面制度、文件、规范、技术措施等宣贯及培训工作;

(13)完成城市发展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疫等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工程管理驻场人员由城市发展公司建设统筹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督审查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危大方案,参加危大方案专家论证会;

(2)完成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现场的工程进度、技术、现场人员履约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视、抽查;

(3)参与工程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签认工作;

(4)制订工程管理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审查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中工程技术条款,负责组织工程创奖评选等工作;

(5)做好工程统筹管理,完成外部影响因素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负责建设项目重大事项的督办;

(6)完成城市发展公司交办的其他工程管理相关工作任务。

2.2服务期限:

暂定2年,实际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监理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应包含第三方安全质量评估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巡检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咨询或为政府监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供安全质量驻场式服务等类似表述)。

(3)团队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团队人员要求(除团队负责人外):全部团队人员满足以下条件:①至少拥有5年及以上对应岗位的管理工作经验。②需持工程类注册证书或拥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③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6)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二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一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2021年 11月30日22时0分至2021年 12月 3日 23时59分。

4.2获取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

供应商免费获取比选文件前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发送[emailprotected][emailprotected]?称”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内容须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日期;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①采购代理收到邮件并确认后即发送比选文件至授权委托书中预留邮箱。

②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10日 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现场递交:递交截至时间2021年 12月10日 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容城县罗萨大街与福阳巷交叉口往西30米路南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递交:邮寄地址为容城县罗萨大街与福阳巷交叉口往西30米路南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王策,联系电话137*****632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且邮寄后应及时跟采购代理联系并告知其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相应的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快递过程中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注:供应商现场递交文件的,需做好疫情防控并遵循新区疫情防控要求(至少包括:行程单、健康码,健康码应为绿色且行程单中无中高风险地区),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联 系 人:郑星珂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代理联系人:王策、李茂、江子扬、孙占海

电 话:137*****632187*****681139*****025

8.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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