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庙子镇和兴隆办事处两项移民工程招标公告
石庙子镇和兴隆办事处两项移民工程招标公告
石庙子镇和兴隆办事处两项移民工程
[ 招标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
招标代码:********040077
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和兴隆办事处两项移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鞍山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以鞍市移办发【2012】30号和【2013】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兴旺村和兴隆办事处五道河村。桥梁1座,总长66米,桥宽6.0米,为中型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桥梁抗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使用年限50年。路采用四级路标准,路基宽5.5米,路面宽4米。
招标范围:桥梁1座,总长66米,桥孔布置6×11米,桥宽6.0米,为中型桥梁,桥梁上部为钢筋混凝土简支板结构,下部墩基础为独立桩基础;修建柏油路2000米,采用四级路标准,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米。
计划工期: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10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1号楼428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 3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政局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办公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李兆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人:郭建华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10006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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