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钢结构建筑房屋检测鉴定遴选项目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钢结构建筑房屋检测鉴定遴选项目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遴选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钢结构建筑房屋检测鉴定遴选项目经学校批准实施,业主单位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
2.1遴选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钢结构建筑房屋检测鉴定遴选项目;
2.2遴选内容: 选择一家优秀的检测鉴定负责学校钢结构建筑房屋检测鉴定工作;
2.2.1项目内容:(1) 技能道场、公共实训中心、汽车综合及整形楼(门式刚架,面积26161.94平方米);(2)食堂中庭(网架,893.34平方米);(3)图书馆报告厅(四角锥网架,面积1339.6);(4)运动场看台(膜结构);(5)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钢结构框架,面积1300平方米),总面积29694.88平方米,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并提供正式检测鉴定报告(CMA)。
2.2.2项目工期:10天
2.2.3项目估算:30万元;
3.参与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有钢结构类),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及签订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与业主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参与行为均无效。
3.3本项目遴选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 遴选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1年 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报名。
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参与文件的递交
5.1 参与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 12 月 3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5.3 有效参与人不足三家时,业主单位另行组织遴选。
6.遴选时间
遴选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分
地点: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313室中选通知:中选信息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公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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