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
(2014年4月4日 )
一、招标条件
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2、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 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屋顶改造约10300 平方米、外墙出新约 7900 平方米、供电改造8幢平房仓、库区大门及标识、下水道、仓外地坪、围墙等。
3、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GBH****************72 | 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 屋顶改造、外墙出新、大门、仓外地坪、下水道、围墙、供电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014年7月底竣工验收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必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⑤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自行查询);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具有执业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 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养老保险(2013年1月份后缴费须达半年以上);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3)、投标前自行到现场勘察,中标单位施工时必须到现场放样、同时接受甲方统一协调。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 4日至2014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 。
2.现场报名地点: CA锁网上报名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 4月18日,每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2.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生效后,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4、凡报名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招标文件上传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说明放弃投标的理由,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进账单或电汇方式缴至收款单位账户,收款单位账户名为: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
****************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时付已完工程量的3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个月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75%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结清(工程结算要依法接受政府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报价的确定:有效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评标基准价(C)计算方法为:除第1条情形及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A)乘以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C),即:评标基准价C=A*K。评标基准价(C)确定后,将不随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3.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3%、94%、95%。
(三)、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
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四)、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 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合格,技术性、符合性和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分。
2.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报价得分相同时,则相同得分者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确定其顺序。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建筑市场,打入黑名单。
八 、监督管理机构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
****-********,传真:
****-********。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滨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坎镇兴隆路48号 地 址:滨海县友好路2号
联 系人:侯瑞峰 联 系 人: 陶正华
电 话:
139*****593 电话:
****-********传 真:
****-********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SDL2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