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安 市 政 府 采 购采 购 文 件项目名称: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XHNA140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 购 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3月目 录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5一.投标邀请书6二.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7第二部分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8第一章 商务要求9一.投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9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9三.报价要求10四.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10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11六.履约保证金11七.合同要求11八.知识产权11第二章 技术与规格内容要求12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5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16A说明17B采购文件18C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18D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21E投标、评审和定标22F授予合同27第四部分 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28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29第二条货物29第三条服务29第四条质量保证30第五条合同金额30第六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30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31第八条验收、安装31第九条双方责任31第十条索赔办法32第十一条不可抗力32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33第十三条其它33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341.投标书352.开标一览表363.投标报价表374.技术商务应答书385.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396.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07.商务条款偏离表418.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29.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4310.法人委托授权书…………………………………………………………………………………………4411.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5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目约定内容1采购项目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二部分【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4货物交货地点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地点5交货时间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6价格与费用包含中标供应商将设备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地点,负责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价格及其它相关费用(采用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贰仟 元整;(南安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仟 元整)提交时间:2014年 4月 24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到达招标公司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款)。9制作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5份10中标人产生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4月 2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13递交样品时间2014年 4月 25日上午12:00时前1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15递交样品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16开标时间2014年 4月25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17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价为人民币
*******.00 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书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编号:QXHNA1402二、项目名称: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五、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00-18: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信恒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可在http://zfcg.fjqz.gov.cn网上提供下载。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月25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七、开标时间:2014年4 月25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一、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areaindex.cf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十二、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6楼。开户银行:泉州市建设银行帐号:
****************1498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5-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真:0595-
********十三、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 月 日二、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详见第二部分第二章【技术与规格内容要求】批1注: 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2.交货地点: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地点。第二部分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第一章商务要求一.投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1.1 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提供《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配件及工具。1.2 投标供应商拟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合格的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1.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1.3.1供货中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3.2验收 ①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采购文件的规定。②验收程序:货到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二个阶段。③货到初步验收:所有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与中标供应商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④最终验收: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⑤安装调试验收说明: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如货物出现质量(非人为因素)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仍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等不符合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无偿使用至符合要求新货物到位,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另行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3.3文本资料-----制造商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每一适当的单位(或单批)货物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程序说明;-----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2.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保修期内最少2次免费保养,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货物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的技术人员,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货物出现故障时供应商能在1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了不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提供满足采购单位使用的替代产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 本次采购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正式验收合格后1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2.3 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若无法按承诺的维修时限完成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可临时采取抢修措施,以致所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单位也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支付。2.4 投标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2.5 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如有质量问题,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及时更换,如无法及时更换,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先安装使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2.6 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货物质量(非人为因素)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仍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7 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终身免费咨询;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和检修人员差旅费。三.报价要求3.1 填写投标报价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应密封装订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3.1.2 货物总价和以上述明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货物检测费用、税金、保险、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1.3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投标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3.2 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以方便评标小组评标,但不限制采购单位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四.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4.1交货安装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4.2交货地点: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地点。五.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5.1 货款结算方式:5.1.1 所有货款均由采购单位支付。5.1.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1)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付款申请表》并由采购单位签署支付意见(表格可从www.nazbcg.com网上下载)。2)成交(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合同、税务发票、政府采购审批表、履约保证金证明、采购文件。5.1.3中标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5.2付款方式:5.2.1全部货物送达安装现场或指定仓库经初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5.2.2整体全部安装调试完,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5.2.3余款在项目试运行一个月后经整体全部验收合格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付清;六.履约保证金6.1 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向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交纳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6.2 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的免费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合同要求7.1 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7.2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用户有权拒收并无偿使用至新货物到位,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另行偿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八.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中标供应商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二章技术与规格内容要求本次采购包含路灯(含主材费、不含路灯基础)、电力电缆、手孔井、路灯控制箱、路灯箱式变电站及基础等(包括主材费等),相关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技术参数:(一)12/9米单臂灯、双臂灯1灯具1.1灯具:选用具有适用城市道路的具有较好配光曲线和高效率的灯具,灯具应带有功率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不小于0.9。根据采购人要求,本工程功能性照明采用高压钠灯作为照明光源。高压纳灯光源要求:光效不低于110lm/W,显色指数不低于25,色温2000K,电气防护等级IP65,电器绝缘等级CLASSI,灯具配光类型为半截光型。1.2灯具外壳为高纯铝压铸,并提供市级检测机构的灯具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3反光器应采用高纯度铝板经阳极化,抛光拉伸成型;1.4灯具采用半截光型灯具,灯具的钢化玻璃与反射器,灯头套用密封胶粘成一体,组成内换结构,采用5mm钢化玻璃,调节灯头盒支架。1.5光源:150W高压钠灯;电源参数:AC220V、50Hz;安装孔径:Φ60mm;工作环境:-35°~ 45°;灯具尺寸:长1100mm~1200mm×宽550mm~600mm×高250mm~300mm(以招标文件为准)灯具外形由各供应商在此范围尺寸内自行设计。1.6灯具重量应达到9公斤以上(灯具重量不包含电器安装板、抱箍及光源电器) 灯具重量未达到将拒绝其投标。1.7防护等级为IP55。2.灯杆技术要求:2.1灯杆的焊接符合GB50205-2002的标准;2.2灯杆采用热镀锌后喷塑成白色,底部3米喷成草绿色;2.3灯杆采用全自动埋弧焊接,钢管厚≥4mm,高度12/9米,锥度0.5%,下口径220mm;2.4灯杆材质为SS400钢板(T=4mm),灯杆和灯具外观涂料采用户外塑粉。2.5基础安装时,锚固螺栓螺纹处应加保护套,并配齐方垫片,弹垫。螺帽、螺纹的顶部应倒45°角,螺栓定位应牢靠,不可松动,以方便路灯安装;灯杆检修门应配3极25接线端子;功率因数≥0.9;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灯具及灯杆尺寸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尺寸范围内,否则视为严重偏离。(二)电力电缆:1.电力电缆沟敷设在人行道的最外侧,路灯照明电缆采用铜芯电缆VV-1KV-5*16,穿越道路部分采用加厚排管敷设,埋深700mm。电缆沟内敷设6根口径为150 mm的电缆排管。2.电缆沟(排管)与其它管线交叉时,其它管线应从其底部通过。3.电缆沟约50米左右设电缆井。4.电缆井内支架采用角钢,为侧壁上下垂直布置,每隔1米设置,支架长度为600mm。5.电缆人井做法详参《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采用中号直通,中号三通,中号四通。井盖应有防盗、防滑、防跌落、防移位、防噪声等设施。6.电力井施工完毕,每个管口应采用管堵封闭。7.电力排管管材采用玻璃钢保护套管(HBB150/5),管长4米,采用承插式接口联接。穿越道路、桥梁路段采用玻璃钢保护套管(HBB150/8)。8.过路支管伸出对侧道路红线外2.0米,接入手孔井内。9.电缆沟内设置接地干线,通长焊接,接地干线每隔50米设置一根垂直接地体做重复接地,埋设于电缆沟底混凝土垫层下面,并与接地干线牢固焊接。电缆井内金属构件皆用镀锌扁钢与接地装置连接,每座电缆井独立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10.电缆沟基坑必须夯实,如遇软基应做相应处理。(三)照明系统控制1.供电电源:从市政电力电缆管沟引进,由采购人向电业局申请。采用10KV 供电。10KV电源进线管道、进线电缆选择以及电流整定由供电部门设计完成。2.装机容量:路灯变压器采用三相路灯箱式变压器,装机容量:Pe=50KVA。变压器应选用结线组别为D,yn11的三相配电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设有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室的户外成套变电站,外壳为钢板构件,防护等级为IP44。路灯箱式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低噪音的节能变压器。其空载、负载损耗应相对小的。3.计量:采用高供低计,低压侧装设计量装置,并安装于箱式变压器内。4.控制方式:路灯采用微电脑路灯自动控制器与手控相结合,具体回路和相序见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图。(四)安全措施1.本工程采用TN-S接地系统,所有电缆金属外皮,及金属构配件要求与接地系统可靠连接。2.电源进线要求做防雷电波入侵接地。电源进线要求做重复接地。控制箱要求与箱式变压器接地可靠连接。3.利用五芯电缆中的一芯作为独立的保护零线(PE线)与所有的灯杆可靠焊接。4.在箱式变压器旁设人工接地体,箱式变电站要求参照国标图03D501-3做接地系统,控制箱要求与箱式变压器接地可靠连接,箱式变的人工接地做法如下:垂直接地体采用热镀锌角钢L50*50*5(l=2500mm) 间距5m,水平接地体采用-40*4热镀锌扁钢。施工要求按规范执行。5.要求箱式变压器等电气接地电阻 R≤4 欧。若达不到 R≤4 欧,应增设人工接地体,以达到要求为止。路灯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所有配电箱内均设置电涌保护器作过电压保护。6.每根路灯在基座处采用熔断器作为单独的短路保护装置。7.本工程所有外露金属构配件及管件及电缆金属外皮均要求作总等电位联结。8.箱式变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护栏均应可靠接地,要求接地电阻R≤4 欧。9.路灯供电照明线路的手孔井盖及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五)节能措施1.气体放电灯要求进行单灯功率因数补偿,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道路照明灯的效率不得低于75%。2.所有变压器电气设备必需采用高效、节能的产品,应采用可靠度高和一致性好的控制设备。3.提高维护系数:在使用中,路灯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对路灯进行定期擦拭,擦拭次数不小于2次/a,以确保照明维护系数不低于0.7,提高光源光通量的利用率。4.为节约电能,单双叉路灯采用延时可变功率镇流器实现后半夜降压减光节能运行。(六)注意事项1.施工时请参见《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及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设备须预埋电气管线,施工时请与道路,桥梁等专业密切配合。3.路灯基础的安装尺寸若与所定的灯杆的安装尺寸不符合以厂家提供的尺寸为准。4.接地线不得兼作他用,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焊接,其搭焊长度应符合规定。5.未尽事宜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执行。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检测所有预埋地下管道,如存在管道堵塞不能正常穿线施工的情况,或没有预埋的,投标供应商应将在现场进行顶管施工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否则中标后采购人不另行增加此项费用。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等不符合设计图纸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无偿使用至符合要求新货物到位,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另行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二、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1一般路灯(1)单臂路灯,灯具高12米(2)配置150W高压钠灯(3)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安装(4)路灯杆号套522一般路灯(1)单臂路灯,灯具高9米(2)配置150W高压钠灯(3)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安装(4)路灯杆号套193一般路灯(1)双臂路灯,灯具高12米(2)配置150W 100W高压钠灯(3)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安装(4)路灯杆号套374一般路灯(1)四挑路灯,灯具高14米(2)配置150W*4高压钠灯(3)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安装(4)路灯杆号套45电力电缆(1)VV-1KV-5*16mm2(2)终端头制作米3677.8616其他砌筑井(1)手孔井1200*900*1100(2)钢纤维砼井盖、井座φ800(3)土方开挖、回填、外运(4)详照施-8座407控制箱(1)路灯控制箱KTJSQ-250台28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路灯箱式变电站YBM-50KVA/10-0.23KV台29设备基础(1)路灯箱变箱式变电站基础(2)详照施-8台2三、投标时应提供的样品:序号产品名称投标样品要求数量112米路灯灯杆提供自底座起1.2米高的样品(应含底座法兰盘、加强筋、手孔门及防盗机构)1套2路灯灯具路灯灯具,光源(150 W)及配套电器元件随灯具提供,但不安装到灯具内。1套3铜芯电缆VV\1kv-5*16 ,印有规格,厂名1 米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样品各一套于2014年 4月 25日上午12: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样品的逾期不接受。(2)上述样品具体规格参数指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与规格内容要求的技术参数;(3)未按样品表规定提供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种类样品的,将拒绝其投标;(4)上表样品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中标供应商样品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品牌、规格需与投标人所制作《投标文件》品牌、规格保持一致。若中标供应商的样品指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该中标供应商仍需承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造、生产,并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义务。(5)若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尺寸等规格参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内容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灯杆灯具样品尺寸超出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范围的为无效投标),该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样品得分为0分,且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四、安装施工图纸详见附件。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采购文件为准。五、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59-96。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69-2006。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9.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六、其他要求:1.专利说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提出的异议或有关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项目施工的所有责任(含安全责任);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到位,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 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范围的,均须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若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范围的,均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或许可将作为产品验收合格的依据之一。项目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标明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并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及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4.本《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此基础上提供更优更好的产品及技术,但所提供货物的结构、外形及技术等均不得侵权,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技术应答材料:1.1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名称、产地、材料结构及尺寸、技术指标及参数的详细说明及证明资料;1.2 提供货物的效果图或平面尺寸图或结构图等示意图,平面图纸应标明所有技术尺寸;1.3 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无偏离应在表中注明“无偏离”);1.4 其它技术应答内容。2.商务应答材料:2.1 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2.2 售后服务保证承诺及保修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2.3 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无偏离应在表中注明“无偏离”);2.4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企业资质、履约能力等资料及作出说明的其他内容;2.5其它商务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招标人或投标邀请人”系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投标邀请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的法人。2.4“投标供应商代表或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签署《投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须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被授权人。2.5“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及工具。2.6“服务”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护及自身承诺的义务。2.7“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供应商” 系指经过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小组审查、考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2.8“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系指持有投标邀请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3.投标供应商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路灯生产或照明器材销售的供应商。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核对)。3.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6必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7属于本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注册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的资格证书且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5.1.1投标邀请书;5.1.2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5.1.3投标供应商须知;5.1.4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5.1.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5.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采购文件的澄清6.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知道疑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采购文件的修改7.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采购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 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C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投标邀请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9.3投标响应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日。10.投标货币单位10.1投标响应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11.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11.1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1.1.2技术商务应答书、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11.1.3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设备彩页及设备其它技术参数)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11.1.4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5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第三部分第15条的要求提供);11.1.6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1.7投标保证金。11.2上述投标响应文件按11.1.2—11.1.6顺序和11.1.7以汇款、银行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响应文件资料清单”。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装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袋中。除前述的单独密封的信封外,其它投标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禁止体现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和信息。11.3投标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供应商资格及中标供应商资格。12.投标响应文件格式12.1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资料。13.投标报价13.1 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的价格,包括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税金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13.2供应商对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邀请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3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投标邀请人定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4.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并满足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1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合格)。15.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5.3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核对)。15.4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5.5必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5.6属于本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注册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的资格证书且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15.7 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须签字盖章)。注:上述资料(除证照原件外)应按第11.2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以上资格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元整;(南安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16.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16.4.1提交方式:汇款或银行转帐,从供应商单位账户到招标人单位账户,不接受现金或现金缴款(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为证实票据或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人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16.4.2提交时间:2014年 4月 24日17:30时(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均应提交到招标人账户(以到账为准)。16.5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6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16.7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一份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6.8.2如果投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①.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签订合同;②. 按本须知第33条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 按本须知第34条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6.8.3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16.8.4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开始之日起计算。17.2特殊情况下,投标邀请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通知供应商延长有效期。18.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且在每一份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2投标响应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18.3投标供应商代表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签名和加盖供应商公章。18.4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须经投标邀请人和评标小组同意),投标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进行签名。19.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封口要严密(所有封口加贴封条,且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19.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再与投标响应文件正本装在同一密封袋内。19.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于2014年4 月 25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D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20.递交投标响应文件20.1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投标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至投标邀请人。20.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必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0.2.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2)若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证件、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20.2出现第7.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投标邀请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投标响应文件21.1投标邀请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响应文件。22.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投标邀请人允许不得修改投标响应文件。22.2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响应文件。否则投标邀请人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E投标、评审和定标23.投标23.1投标邀请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参加。23.2投标供应商代表到达投标现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3.3投标时,查验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邀请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24.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投标开始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24.2在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如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4.3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4.4评标小组判断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5评标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6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为前提。24.7评标小组评标工作规则——— (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或者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四)对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技术信息和数据不全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五)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对评标过程中需要以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评标小组表决通过的评标事项被确认为违法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在表决中持反对意见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评标报告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24.8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无效标:24.8.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4.8.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24.8.3投标人没有提供第15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24.8.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的;24.8.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最高采购限价的;24.8.6投标响应(含样品的结构、外形尺寸和配置等)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偏离;24.8.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24.9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一家投标人,并以资格条件符合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评审对象);24.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0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24.10.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4.10.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10.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24.10.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比较与评价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代表有责任按照投标邀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25.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5.3对漏(缺)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26.定标标准26.1 定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方案的评审客观性原则,市场竞争性原则, 最低投标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6.2 选择企业实力强、设计方案好、质量高、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7.定标方法27.1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具有实际性响应的投标人按价格、商务、技术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加分四个部份进行评估,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委评分结果统计时,应分别对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采用算术平均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若投标总价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27.2 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下述方法进行评审。27.2.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2.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7.2.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4评标总分均为100分,由55分技术商务评议分和45分价格分组成。27.4.1额外加分: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及福建省中小企业加分标准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加分。加分方法如下表:同一合同号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号报价总金额评标项额外加分比例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27.4.2 技术商务服务分的考评内容(55分)若投标人技术商务分得分低于25分,则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一.技术部分(满分40分)1、样品考评分(满分8分)。A、路灯灯具(满分3分)实物样品外观尺寸(3分):外观尺寸(长、宽、高)在要求误差范围内得3分;在要求误差范围外不得分。(注:若灯具外形尺寸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灯具外形尺寸范围的要求有明显不相符且偏离较大的为无效投标。)B、灯杆的样品考评内容(满分3分):灯杆的管径、壁厚、喷塑及法兰盘(尺寸、厚度)、灯杆与法兰盘连接(焊缝、加强肋)及手孔门、多边形底座外套(密合度、防盗、设计工艺)的情况(满分3分):整体较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提供的灯杆样品有严重缺陷或没有完整提供灯杆样品的不得分。C、电缆(满分2分):(1)电缆的导体及截面积大小情况(1分):优得1分,一般得0.5分。(2)电缆的绝缘材料、护套、屏蔽层、外观处理工艺等情况(1分):优得1分,一般得0.5分。注:若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尺寸规格参数偏离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规格内容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实质性响应条款,为无效投标。2、路灯灯具及灯杆的整体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及产品认证(满分14分):(1)灯具的技术参数应答(满分3分):灯具整体质量、防护等级等技术指标进行考评,好的得3分,良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需提供灯具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2)投标产品认证情况(满分2分):投标灯具产品获得CQC认证的得2分:没有0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3)灯杆热镀锌工艺指标:提供检测报告得3分;(需提供镀锌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4)灯杆喷塑工艺指标:提供检测报告得3分;(需喷塑检验报告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5)灯杆焊接工艺指标:提供检测报告得3分;(需焊接探伤检验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3、配电箱的品牌及质量(满分3分):配电箱采用国内名牌产品的得3分,一般品牌的得1.5分,没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4、光源电器的品牌质量(满分3分):高压钠灯光源电器采用国内名牌产品的得3分,一般品牌的得1.5分,没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5、电缆及杆内电线品质及质量(满分3分): 电线电缆产品采用国内名牌产品的得3分,一般品牌的得1.5分,没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及CCC认证、检验报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6、项目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分):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合理计划、施工方案可行性、安全防护、确保工期进度、验收等措施进行评定,好得3分,良得1.5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7、投标技术方案(满分6分):1、投标技术方案整体的响应性情况(满分3分):技术文件全面、技术指标明确完整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不足得(0-1.5分);有严重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2、投标技术方案中(含灯具、灯杆等)的设计图及效果图的响应性情况(满分3分):设计图及效果图均为自行设计且全面完整、指标表述详细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不足的得(0-1.5分);有严重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注:(1)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含灯具及配套的光源电器等)及投标文件中的灯具技术参数指标与招标文件中的灯具技术参数指标有明显差异时,本投标技术方案不得分,二、商务考评分(满分15分)(A)售后服务保证(满分5分)。要求:1、售后服务机构及情况(满分2分):投标人在南安地区有合法自行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在泉州市有合法自行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和投标人对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为考评依据)。2、路灯维护设备情况(满分3分):投标人或售后委托机构自配有13米以上高空作业车的得3分,13米以下高空作业车的得1.5分,(提供单位购车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B)投标人的注册年限、承包资质. 建造师资格.总体信誉情况等(满分7分)。 1、投标人的注册年限(满分2分):注册年限十年以上(含十年)的得2分,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得1分,五年以下的不得分;(提供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作为考评依据)。2、投标人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资质(满分1分):具有一级资质的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1分。(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5、投标人总体信誉情况(满2分):根据投标人2012年来的信誉、履约能力及财务状况进行评定,好的得2分;较好的1分;一般的0.5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C)已完工业绩(满分3分)。投标人在2012年来在签订的路灯项目合同已完工业绩(最多提供5份)金额最高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分1分,其余不得分。(以提供的合同书复印件,本合同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及原件为考评依据)。27.4.3价格分的计算(满分45分):(一)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二)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多个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或者为等于或小于零的投标报价、或者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时,价格得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三)中小企业及南安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A、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和价格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B、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符合南安市小型及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标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①联合体双方可以是南安市的小型、微型企业及大中型企业。27.5将评委对投标人考评的技术分和商务分,计算每一投标人的价格得分、额外加分及合计得分。27.6 评议分、价格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7.7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推荐不超过三家中标候选供应商。27.8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报价低者为先;若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考评内容中的“一、技术考评”合计得分高者为先,若该得分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27.9招标人将现场公布评委考评结果,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27.10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7.11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均由评委推荐产生。F 授予合同28.中标供应商28.1投标邀请人在投标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8.2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首先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信誉及供应商的设备是否能满足用户要求,确定其能否圆满地履行合同。 如果确定该中标候选供应商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时,将对次位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出类似的审查(以此类推)。28.3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8.4本次采购并不能保证向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授与合同。 29.中标通知29.1 招标人将根据采购单位依照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签订合同30.1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用户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0.2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买卖合同的依据。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31.2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交货、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31.3 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32.代理服务费32.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当日应按中标金额的1.1%计算,向招标人提交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2.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2.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3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泉州市信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四部分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售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组织的政府采购(采购编号:QXHNA1402)活动,确认乙方为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甲方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QXHNA1402】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2.乙方所有的投标响应文件;3.履约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5.合同附件: 第二条货物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一览表》和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另附清单。第三条服务1.乙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甲方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及实现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2.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要求省内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每年最少2次免费保养,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货物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的技术人员,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货物出现故障时乙方能在1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提供满足甲方使用的替代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2.2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安装服务采购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2.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若无法按承诺的维修时限完成售后服务,甲方可临时采取抢修措施,以致所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也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支付。2.4 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售后服务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2.5乙方所供货物如有质量问题,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及时更换,如无法及时更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先安装使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6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货物质量(非人为因素)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仍由乙方承担。2.7 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终身免费咨询;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和检修人员差旅费。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按甲方“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需求与商务应答内容”及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原厂原装全新正版合格新产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以现金或其它形式交纳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五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材料费、负责安装、调试费、货物检测费、验收、技术服务费、搬运费、代理服务费、税金、保险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当实际采购量有变动时,应以中标确定的优惠单价与实际采购量来确定采购总量。第六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1.货款结算方式:1.1 所有货款均由甲方支付。1.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1.2.1填写《政府采购付款申请表》并由甲方签署支付意见(表格可从www.nazbcg.com网上下载)。1.2.2成交(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合同、税务发票、政府采购审批表、履约保证金证明、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汇款证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外)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1.3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2.付款方式:5.2.1全部货物送达安装现场或指定仓库经初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5.2.2整体全部安装调试完,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5.2.3余款在项目试运行一个月后经整体全部验收合格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付清;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第八条验收、安装1.验收程序:①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行业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采购文件的规定。②验收程序:货到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二个阶段。③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组织人员与乙方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④最终验收: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与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2.乙方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否则工期顺延;3.甲方进行初步验收时,若发现所验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货物不符或质量有问题,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及时更换,如无法及时更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先安装使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如货物出现质量(非人为因素)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仍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承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1 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配件等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无偿使用至新货物到位,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另行偿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壹仟元整;2.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2.4将项目转包他人;2.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它主要条款;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4.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配合安装和验收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已按合同要求供货,甲方如故意不及时进行验收或故意不及时支付应支付的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为应验收或应支付货物的货款金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第十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或配件供应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2.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3.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4.及时提供所需配件,并对因不及时提供配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5.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南安市政府采购办及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帐号:帐号:开 户 行:开 户 行: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第五部分附件—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致: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投标采购的投标邀请 .(采购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1. 开标一览表; 2.以 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3.下述文件: ⑴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⑵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⑶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大写)(小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贵方有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以通知的投标有效期为准)。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汇款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投标供应商开户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称(盖章):采购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1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批1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月 日注:此表与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密封在一单独信封內,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投标报价表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金额 投标分项报价(合计金额)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此表应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装订在一单独的信封内,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要求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格 型号单位数 量货物的性能、参数说明生产厂家产地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采购编号:序号名称采购规格参数投标响应规格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采购编号:序号条目采购要求投标响应要求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满足要求,否则评标小组有权认定其投标无效)1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合格)。15.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5.3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核对)。15.4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5.5必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5.6属于本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注册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的资格证书且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15.7 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须签字盖章)。注:上述资料(除证照原件外)应按第11.2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须 知 1.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投标邀请人及采购单位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3.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9条规定封装。5.本次采购若有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为准。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⒈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A.投标供应商名称: B.总部地址: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注册资金: E.资产负债表摘要(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 ⑴固定资产:⑵流动资产:⑶长期负债:⑷短期负债:⑸所有者权益: F.法定代表人姓名:G.投标供应商在国内地址、邮编、传真、电话:⒉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投标供应商经营业绩及其它情况:年实现合同金额:职工(雇员)人数:其中:本科学历以上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B.近年科研成果情况(含与其它部门合作):C.最近三年在福建地区完成合同主要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D.最近三年在国内完成合同主要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法人委托授权书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人名称):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姓名)授权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日期: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 (签字) 职 务:详细通讯地址:传 真: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如获中标(采购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帐、汇款、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按采购文件中约定的要求向贵方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单位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最高限价书(采购单位填写)我单位本次“南安市城西滨江片区江滨路路灯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XHNA140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