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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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垃圾清运项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2021-1106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采购预算160万元/年
最高限价清楼道力工200元/天;装铲车力工200元/天;型自卸翻斗车400元/车;型自卸翻斗车1800元/车;型平板车1200元/台班;20铲车1000元/台班;30铲车1300元/台班;50铲车1500元/台班;钩机(斗容量0.5m3)1300元/台班;吊车(8-25吨)1600元/台班。
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辖区内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服务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进行签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电子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街凯利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金相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和街1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建和街15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垃圾清运项目工程 | ||
预算金额(万元) | 160 | 最高限价(万元) | 16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2-01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电子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24 09:00 | 开标时间 | 2021-12-24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街凯利心13楼开标三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马志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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