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 招标公告

鹤峰县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采购单位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鹤峰县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3.0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祖湘
项目联系电话177*****559
采购单位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祖湘,177*****559
代理机构名称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卫东,159*****018
附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GTZB-2021-006

项目名称: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GTZB-2021-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鹤财采计【2021】60号

3.项目名称: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询 价

5.预算金额:93.07万元;

6.最高限价:93.07万元;超出此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采购需求: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设备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将货物送达走马镇金岗村茶叶加工厂并安装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近 3年(2019年 1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日每天上午 8:30分至 12:00分,下午 2:00分至 5: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请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查阅项目采购公告,并在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询价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月 8日 9 点 00 分(8:30 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八楼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1 年 12月 8日 9 点 00 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八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 2021 年 12月 6日以前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 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峰县走马镇

联系方式:17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8楼

联系方式:159*****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电话:177*****559

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月 30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近 3年(2019年 1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八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八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

联系方式:卢祖湘,17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容美镇满山红大道过隧道小陈门业批发部8楼

联系方式:夏卫东,159*****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祖湘

电 话:  177*****5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厂 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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