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土地平整、道路、桥梁、渠道及配套 (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TZA********0 | ||||||||||||||||||||||||||||||
1、 工程名称: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 ||||||||||||||||||||||||||||||
2、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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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段编号:TZA********001 标段名称:土地平整、道路、桥梁、渠道及配套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62.00万元 | ||||||||||||||||||||||||||||||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 ||||||||||||||||||||||||||||||
7、其他报名条件: | ||||||||||||||||||||||||||||||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 ||||||||||||||||||||||||||||||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投标时间: 2014/4/4至2014/4/21 ;投标地点为通州区招标投标中心(工作日9:00-17:00)。 ` | ||||||||||||||||||||||||||||||
10、附件下载:五甲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 | ||||||||||||||||||||||||||||||
公告详细信息: 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2013年度“双百整治”工程-通州区五甲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投资及乡镇配套投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通州区五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区五甲镇兴隆灶村、庆丰居委会等。 (2)建设规模:土地平整约7.18 万方,河道清淤 4.67 万方,新建 24m *5m 桥梁 3 座,新建 18cm 水泥混凝土路约 3km ,新建 U80 防渗渠约 1.74km 及配套等。 ( 3 )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 年 4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 3 、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4年4月4日至 2014年4月16日。 八、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年4月16日24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人将于2014年4月17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发布最高限价、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1日9: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十三、特别提示: (1) 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2)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联系方式:
2014 年4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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