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2-02 至 2021-12-08
撰写单位: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375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1,900.00
最高限价(元):711,900.00
采购需求:

1、6号楼冷水螺杆式中央空调系统1套、分体空调676台、多联机系统13套以及15套天花机等机组的年度维保。

2、空调的维保人员驻扎在本院内,分白班和夜班两个班组,负责以上空调的365天×24小时的维修维护工作,包含:空调定期清洗、保养、空调日常巡检、出现故障后及时维修,维修时发生的部分零配件免费提供。3台冷水螺杆机组6个机头的换油保养(包含冷冻油、制冷剂、油滤芯、氟滤芯);冷凝器蒸发器清洗;冷却塔清洗检修;供热板换清洗;水泵电机的维修;空调主机房内其它设备保养更换及材料的更换;管路系统维修、处理漏水及部分更换;末端设备清洗维修更换配件;其它氟系统空调及分体空调的维修、维护、保养、清洗、更换配件等保证空调正常运转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宝地东湖湾B区43-2号)(可邮寄)。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区43-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邮寄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区43-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璐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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