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1]12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0]16344号 、津开审批[2021]161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9698.9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9698.9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38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为153800平方米,本项目实施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工程、排盐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拆除工程、照明工程、外围道路人行道提升工程以及设施设备安装等,工程实施面积约15.3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9698.9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东海路,南至第五大街,西至北海路,北至第七大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服务外包园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景观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为 153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工程、入区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园区内部及周边道路绿化工程、公共绿轴绿地工程等。中标单位须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总投资额12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2月29日 至 2022年0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0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现场领取。符合公告规定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真实有效的社保证件(近三月任一月社保)、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陆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张斌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刘金雨、付越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12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标签: 绿化提升工程 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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