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1-027号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1-027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万元

采购需求:24小时安保服务;日常保洁服务;工程维修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文印服务;防疫物资、机场及高速口防疫保障等服务。

服务地点:空港经济开区管委会ABCD区域。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由于采购人办公地点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3.2具有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1年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网络获取

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75*****228),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4)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赵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电话:175*****228(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话:175*****228

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

标签: 物业 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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