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商铺租赁竞价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商铺租赁竞价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共计27间商铺租赁进行公开竞价,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按下述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商铺租赁竞价项目
2、项目编号:CSIEZC********2
3、商铺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
4、项目具体情况:商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预出租房屋间数共计27间,均为上下两层砖混结构,总面积为2531.94m2。其中:67.58 m2的7套;146.44m2的1套;78.84 m2的2套;103.24m2的3套;151.06㎡的2套;61.94 m2的3套;135.16 m2的1套;151.04 m2的1套;73.22 m2的2套;103.18m2的1套;150.96m2的1套;140.8㎡的1套;129.52㎡的1套,152.06㎡的1套。详见“国华住宅小区临街一、二层连体商铺底层平面示意图(见竞价文件)”。示意图中16号门卫不在出租范围,具体出租房屋及面积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竞价方租赁内蒙古国华准格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并负责承担租赁期间应房屋内外各种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修缮(包括负责日常安全和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费用。
特别说明:
(1)经营项目:除以下禁止经营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均可经营,中途改变经营范围必须经项目委托方同意,如竞价方经营下列项目,则项目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终止此租赁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价方承担。
① 生产、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火灾等危险的物品;
② 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业(离设备1米声音>60分贝;地板震动>50丝);
③ 产生空气污染的行业;
④ 用煤气加热的浴池行业;
⑤ 洗浴行业;
⑥ 歌舞厅、卡拉OK歌厅行业;
⑦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非法经营的;
(4)竞价方在征得项目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广告牌统一要求高度)。但不得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也不得在墙壁上凿洞等破坏性装修,符合呼和浩特城市建设相关规定要求,租赁期满如竞价方需拆除装饰物品时,对建筑物结构要恢复原样,如不拆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5)租用期间,水、电、暖、税金、物业费及其他社会性的收费,均由竞价方负责,如竞价方未按时缴纳以上交费,项目委托方有权在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并自行终止本合同,物业费交小区物业公司,收费规定如下。
① 水费、电费: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按时缴纳,如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水费、电费者,项目委托方有权终止项目,并结算相关费用、收回房屋。
② 采暖费、物业费:按当地收费规定及时缴纳。
(6)竞价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50000元的治安保证金。竞价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罚金及一切后果均由竞价方负责。
(7)租赁期满,竞价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竞价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10000元的滞纳金,且竞价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项目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8)竞价方负责与13/17/21/23/27/号商铺(总面积517.02㎡,详见“国华住宅小区临街一、二层连体商铺底层平面示意图”)目前的租户进行商铺交接事宜,交接过程由项目委托方监督,交接内容需经项目委托方同意。如目前商铺租户拒不交接商铺,竞价方有权负责依法依规处理,项目委托方予以协调,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价方负担。
(9)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缴纳20万元房屋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时,须将钥匙全部交回,并保证建筑结构、门窗、楼梯、地面、水、电、暖等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则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视损坏情况据实赔偿。
(10)竞价方竞价成功后应对项目商铺进行全面防水检查,不合格的进行维护。
(11)由于本次出租为资产处置前过度性出租,本项目到期后,竞价方必须将商铺全部搬空后交于委托方,且不影响委托方进行后续资产处置,具体约定详见本竞价文件中合同部分。
(12)年度商铺的物业费用、垃圾转运费用、冬季采暖费用由竞价方承担;竞价方竞价竞价成功后将需将2021-2022年度物业费用、垃圾转运费用、冬季采暖费用缴纳至相关企业(其中物业费用、垃圾转运费用已缴纳至2021年9月30日),以后每年按地方相关要求缴纳以上费用。
5、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请各竞价方携带电脑于竞价时间前半小时按照竞价手册(竞价方)进行操作。(投标人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系统,首页——组件下载——详见附件竞价手册)
6、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
竞价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4室。(受疫情影响竞价方需自行在线竞价,投标人自行登录客户端下载竞价操作手册)
7、竞价方资格要求:
(1)竞价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价方需提供委托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
8、报名及竞价文件的获取:
竞价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竞价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21年12月1日11:00至 2021年12月7日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竞价文件。
网上购标:请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竞价方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竞价方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网上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购买竞价文件付款方式为“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竞价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竞价方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竞价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竞价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特别注明:只接受网上售标。
9、竞价要求:
(1)竞价方按照本竞价文件所列项目进行竞价,竞价项目为准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商铺,项目采用整体承租,不接受单独租赁。
(2)竞价价格为含税价(竞价报价不包括对项目商铺防水处理等维修费用及商铺的物业及冬季采暖费用)。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4)竞价货币:人民币。
(5)有意向竞价者,在购买竞价文件后可联系委托方进行现场勘察,委托方出具现场勘察确认书。
集中踏勘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10:00时;
集中踏勘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长海巷(迎街面)
勘察联系人: 郝旭东
联系电话:****-*******;********578
(6)竞价方在竞价前需向委托方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委托方开具收据为依据作为竞价资格条件与其他文件一并作为竞价资格(见资格要求),履约保证金在竞价完毕后,如竞价方竞价成功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后退还,如竞价成功后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价方竞价失败可联系委托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0*****639********5
开 户 行:建行准格尔分行电厂支行
行 号:********0049
10、竞价有效期:自开始竞价之日起90天。
1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 万元,竞价截止时间前须到账,否则视为竞价保证金无效。建议提前办理。
12、竞价服务费:本项目收取固定金额的服务费,中标服务费3 万元。
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办事处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邮编:021000
联系人:朱自洲
电话:****-*******
邮箱:zhuzizhou1986@163.com
客服电话:***-********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委托方: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联系人:郝旭东
电话:****-*******
邮箱:********@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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