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酒泉泓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YFZX(2021)028号

二、采购内容:

现场踏勘、报告编制、环境监测(包括常规环评批复内容监测、及二噁英监测)、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现场验收等。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小写:¥1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优先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资质及采购内容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竞标人),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自动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采购人下列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五、项目服务期:30天

六、竞价人资格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编制报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2021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以上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

以上1-5条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查询原件,投标人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报名资质审核不予通过。

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项目环境检测、报告书评审、会务费、专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装订费及完成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竞标无效说明:

1.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予认可。

2.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八、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上注册后,方可投标竞价。

九、报名开始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开始、截止时间:

报名及资质上传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18:00时为止,请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活动。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肃州区垃圾处理中心)

联系人:崔全亮 联系电话:180*****876

地 址:肃州区公园路8号

代理公司:酒泉泓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芬 联系电话:138*****509

2021年12月1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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