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及系列产品深加工设备招标公告

铜及系列产品深加工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铜及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铜及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已由内发改产业字【2012】1553号文批准建设。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法人,委托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如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0651-140185

2.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及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第1标包

工业炉

台/套

1

Φ4.4×16.6

现场安装

第2标包

电动桥式起重机

1

Q=30/5T Lk=19.5m

现场安装

电动单梁起重机

1

Q=5T Lk=10.5m

电动单梁起重机

1

Q=5T Lk=22.5m

桥式抓斗起重机

2

Q=10T Lk=16.5m

电动单起重机

1

Q=10t Lk=10.5m

电动葫芦

1

CD15-18

手拉葫芦

1

2T-18

第3标包

颚式破碎机

台/套

1

最大给矿粒度500mm、

指导安装

67吨/小时

圆锥破碎机

台/套

1

排矿粒度: 12mm

67吨/小时

交货时间:第1标包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现场安装完成,第2、3标包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乌兰浩特本项目施工现场

3.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1标包

3.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设备制造商,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分别是设备制造商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1)。

3.2潜在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4潜在投标人的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的检验报告;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货物的投标;

第2标包

3.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设备制造商,有同类工程项目设备供应、安装和服务的经验;

3.2潜在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4潜在投标人的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的检验报告;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货物的投标;

3.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标包:

3.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有同类工程项目设备供应、指导安装和服务的经验;

3.2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3.3潜在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的检验报告;

3.5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就上述项目各个标包进行报名。

4、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04月04日—2014年04月11日17:00前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点: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

5、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发送至nmgzb2011@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5.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3企业安装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第1标包要求提供)

5.4企业税务登记证;

5.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第3标包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5.7潜在投标人的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的检验报告(其中第3标包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5.8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第3标包要求)

5.9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5.10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

6、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年04月14日至2014年04月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8、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账 号:***********************

9、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5月0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南滨河小区

联 系 人: 王英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

联 系 人: 李连珍女士、王鹏飞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nmgzb2011@126.com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4月04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包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内蒙古金同有色工业有限公司铜及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招标编号:0651-140185)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第 标包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申请人名称](公章)

2014年 月

投标申请人名称

所投标包

联 系 人

(印刷体) 签字: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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