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管廊设计、沙尾道路电力管廊设计(标段三)招标公告

电力管廊设计、沙尾道路电力管廊设计(标段三)招标公告



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蕉门中心区双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二)
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电力管廊设计、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电力管廊设计、沙尾道路电力管廊设计(标段三)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蕉门中心区双桥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二)
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电力管廊设计、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电力管廊设计、沙尾道路电力管廊设计(标段三)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设计范围:标段一: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3717.45米,设桥梁3座,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50km/h。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
标段二:蕉门中心区双桥项目包含车行桥和人行桥,车型桥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315米,路基宽22米,桥梁长253.5米,平面交叉口2处;人行桥路线长647米,宽度7米,桥梁长407米。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
标段三: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5560米,设桥梁6座,平面交叉口9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3080米,设桥梁4座,平面交叉口8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沙尾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2130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0米,设计车速40km/h。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景观绿化、■综合管线。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改项目[2014]9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4]91号、穗南发改项目[2014]92号。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
1.1.7 建设规模:标段一:万泰路(八涌至十一涌)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3717.45米,设桥梁3座,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50km/h。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投资总额为61383.89万元,建安费为42455.97万元;
标段二:蕉门中心区双桥项目包含车行桥和人行桥,车行桥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315米,路基宽22米,桥梁长253.5米,平面交叉口2处;人行桥路线长647米,宽度7米,桥梁长407米。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投资总额为36934.32万元,建安费为29006万元;
标段三: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5560米,设桥梁6座,平面交叉口9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投资总额为92157.98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建安费为6672万元;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3080米,设桥梁4座,平面交叉口8处,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60米。投资总额为53557.23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建安费为3696万元;沙尾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路线长2130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0米,设计车速40km/h。投资总额为36386.6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电力管廊,建安费为651.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15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标段一: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标段二: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标段三: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标段一: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二: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注:如投标申请人申报一个以上项目的,所委派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公告时间为2014年4月5日至2014年4月9日。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6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3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沙交易部 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注:若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须分别提交各标段的报名资料。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时3个标段同时进行,定标顺序将按标值(指本公告建安费额)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标值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按上述中标原则第1条的规定确定能否再参与该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
标段一为:943.595214万元;
标段二为:693.919353万元;
标段三为:351.031803万元(其中万新大道(四涌至九涌)为206.803674万元;万新大道(十一涌至十四涌)为121.851348万元;沙尾道路费为22.376782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标段一、标段三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标段二设投标补偿,投标方案设计补偿费为 70 万元,具体费用分配如下:
工程设计费总额(含方案设计补偿费),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款项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1名 21 万元(方案设计补偿费30%);
评审排序第2名 14 万元(方案设计补偿费20%);
评审排序第3名 14 万元(方案设计补偿费20%);
评审排序第4名 7 万元(方案设计补偿费10%);
评审排序第5名至第8名均为 3.5 万元(各占方案设计补偿费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归中标人。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标段一为:271.718208万元;
标段二为:185.6384万元;
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6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每个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电话:***-********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1.6.6 招标人
1.6.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1.6.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1.6.3 联系人:文工
1.6.4 电话(手机)号码: ***-********
1.6.5 传真号码: ***-********
1.6.6 电子邮箱: /

1.7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联系人: 梁工
电话(手机)号码: 135*****436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faye_feng@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网址:http://www.gzzb.gd.cn
招标管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电话(手机)号码:***-********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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