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三环路内区域)施工一、二、三标段及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武侯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三环路内区域)施工一、二、三标段及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武侯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三环路内区域)施工一、二、三标段及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武侯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三环路内区域)施工一、二、三标段及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武发改投[2013]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武侯区市政设施养护处 ,建设资金来自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武侯区市政设施养护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武发改核[2014]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包括成都市武侯区三环路内区域的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2.2建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三环路内区域。
2.3养护年限:2014年—2016年度。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程招标养护年限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合市级部门及《成都市武侯区市政设施养护处道路养护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对承包人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监理服务期:包括正常施工阶段(即所对应的施工标段施工工期2014年—2016年度)以及缺陷责任阶段(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监理合同每年一签(在3年养护承包期内,业主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市政设施养护处道路养护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对监理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施工标段招标范围: 所对应的施工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管网等日常巡查、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施工标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武侯区三环路内人民南路以东片区现有道路96条(总长度约41676米,总面积约*******平方米),桥梁10座,污雨水管网约48.45公里,年养护投资估算为459 万元;施工二标段:武侯区三环路内人民南路以西至二环路内片区现有道路151条(总长度约65644米,总面积约*******平方米),桥梁19座,污雨水水管网约101.14公里,年养护投资估算为681万元;施工三标段:武侯区三环路内二环路外至三环路内片区现有道路126条(总长度约66918米,总面积约228334平方米),桥梁22座,污雨水水管网约121.48公里,年养护投资估算为860 万元。】:监理标段:一个标段。
2.6监督单位:招标人对口联系的武侯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电话: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28—********。
2.7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监察局,电话:028—********;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28—********;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局,电话:0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凡是借用他人资质用于投标,采取伪造或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提交虚假营业执照、虚假资格证明文件,虚假资质等级、虚假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身份造假以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投标,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查处,并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具体详见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
3.1.1施工一、二、三标段: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名录库中的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IV组”及以上组别的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名录库中的交通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IV组”及以上组别的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级别:贰级(或在有效期内的贰级临时执业证书)及以上,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5)所有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投标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含《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计取标准已核定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7)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成发改项目[2009]1045号文的要求递交;
(8)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监理标段: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名录库中的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Ⅱ组市政专业”及以上组别的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总监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类)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四川省内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四川省外为总监理工程师聘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5)所有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投标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含《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成发改项目[2009]1045号文的要求递交;
(7)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委建管处办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无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的投标人。(CA认证办理流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从网络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武侯区市政设施养护处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二街7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练女士/刘先生
电 话: 028—********/028—********
传 真: 02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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