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安汉大道、凤凰大道限速变化交安调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蓬安县安汉大道、凤凰大道限速变化交安调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蓬安县安汉大道、凤凰大道限速变化交安调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蓬安县政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蓬安县安汉大道、凤凰大道限速变化交安调整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AZH-PACG*******

2.采购项目名称:蓬安县安汉大道、凤凰大道限速变化交安调整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3.209133万元 。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若有更正公告会及时在上发布 ,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已报名企业,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未关注网站或报名时登记信息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 年12月2日至2021 年12月8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蓬安县政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交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款单位:蓬安县政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凤凰城支行;银行账号:****************506(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用途;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7:00,若未缴纳、未按时到账及未注明项目名称等视为报名无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供应商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qq.com%EF%BC%88%E5%90%8C%E6%97%B6%E5%B0%86%E6%8A%A5%E5%90%8D%E8%B4%B9%E8%BD%AC%E8%B4%A6%E5%87%AD%E8%AF%81%E4%B8%80%E8%B5%B7%E5%8F%91%E9%80%81%E8%87%B3%E8%AF%A5%E9%82%AE%E7%AE%B1%EF%BC%89%E3%80%82%E5%8E%9F%E4%BB%B6%E4%BA%8E%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4%BA%A4%E8%87%B3%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4%84%E3%80%82">********85@qq.com(同时将报名费转账凭证一起发送至该邮箱)。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2月12日14:00(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 月12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蓬安县政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蓬安县嘉陵中路 175 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4*****855

采购代理机构:蓬安县政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蓬安县相如镇凤凰大道中农联国际农贸城2栋(电商服务中心4楼)

邮编:6378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15

二○二一年十二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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