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1日15:1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7*****727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和平区岳阳道鑫东公寓1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 号君隆广场B1座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X2021-1201

项目名称: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和平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采购智慧矫正设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执行包装需求标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声明函;(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方式:(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kunzezixun@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信息;(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电子版;(3)投标人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谈判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 号君隆广场B1座4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号君隆广场B1座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28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地址:和平区岳阳道鑫东公寓1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南京路99 号君隆广场B1座4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37*****727

 

标签: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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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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