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蓝牙电子犬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蓝牙电子犬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蓝牙电子犬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诚采竞磋[2021]105号
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蓝牙电子犬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竞磋[2021]105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蓝牙电子犬牌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50万元
5.采购需求:《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批准,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公安机关按照“一犬一牌”的原则,在开展养犬登记时绑定发放蓝牙电子犬牌,实现远程读取犬只与犬主相关信息,避免民警被咬风险,为日常养犬排查、流浪犬及走失犬收容救助、涉犬案件查处等提供便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完成设备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财务室)
3.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供)。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汇至公司账户),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2.答疑及现场踏勘
采购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3.关于疫情期间的其他要求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陆莹****-********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附件:
附件.docx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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