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纸质中文图书招标公告

2013-2014学年纸质中文图书招标公告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2013-2014学年纸质中文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图书馆2013-2014学年纸质中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G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图书馆2013-2014学年纸质中文图书购置项目。

三、采购数量及预算:1.6万册以上,折后实洋40万元以内。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4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10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机构;

3、具有本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华信商贸大厦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机构;3、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内容、范围及需求1、采购内容及范围:2012年及以后出版发行的正版纸质图书。主要范围为适合我院专业设置的专业类图书,适当兼顾其它学科图书,主要范围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A)、哲学(B)、社会科学总论(C)、政治、法律(D)、经济(F)、文化、科学、教育、体育(G)、语言、文字(H)、文学(I)、艺术(J)、历史、地理(K)、自然科学总论(N)、数理科学和化学(O)、医药、卫生(R)、电工技术(TM)、无线电电子学、电信技术(TN)及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TP)、轻工业、手工业(TS)、综合性图书(Z)等。2、方式:订单采购(包括书商提供及图书馆自行订制的书目)与外出现场采购相结合。3、复本量:视学科及专业需求而定,每种图书的复本量一般为3-5册。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出版社,有物流基地和现场采购场所,近2年拥有一定数量的为高校图书馆供书的能力和经验,有一定数量的图书编目专业技术人员。2、预算金额:1.6万册以上,折后实洋40万元以内。 3、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一次性付清。四、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根据采购内容及范围及时、准确提供正规出版社合法出版的中文图书采访数据目录(Excel格式),目录应包括:ISBN号、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中图分类号、册套、定价及内容简介等,承诺接受招标方从其它渠道获取的书目订单,具备准确的馆藏数据查重能力。2、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提供一至两次外出现场采购图书,提供外出现场采购设备,有专人提供现场服务,承担招标方外出现场采购人员的差旅费;3、中标方收到招标方采访人员发出的订单后应及时确认与回复,必须对招标方所有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每次订单进行准确查重,对小于14CM、画册、连环画等要做出说明。处理后的订单须发回招标方确认后方可供书。五、图书运输及验收要求1、中标方应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将图书安全、完好地运达,并搬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前发生的遗失、破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2、中标方送书时必须按标准包打包图书,提供随书打包单和规范的三联彩色打印清单,内容包括ISBN、书名、版别、定价、数量、码洋、折扣、实洋等。3、中标方提供的图书的数量、金额、质量等,以招标方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收货和验收时如发生配货错误、到货有缺页、错装、污损和图书附件损坏等情况,中标方应无条件给以退换,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六、数据要求中标方应能够提供招标方采购图书的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的分类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四版),主题标引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编目采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机读数据格式为标准的CN–MARC格式。编目数据以国家图书馆发行的CN–MARC数据格式保持一致,保证字段的完整性(包括330必备字段),能适合我馆使用的图书管理系统SULCMIS Ⅲ 的要求。保证全额提供所购图书的编目数据,随书一起及时配发数据。七、免费加工要求中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如下服务:1、对每册图书按招标方要求盖馆藏章2个(由招标方提供馆藏章样式,书名页及切口各盖一个馆藏章);2、对每册图书按招标方要求粘贴不干胶条形码2条并加膜(条形码的规格、范围、质量以及粘贴的位置按招标方提供的样本为范);3、对每册图书按招标方要求粘贴1至2条钴基双面胶复合磁条(磁条规格、质量以招标方提供样本为范);4、提供与所购图书数量相等的不干胶空白书标(书标规格、颜色、质量以招标方提供样本为范)。八、违规、违约责任及赔偿 1、中标方应认真审核、校对招标方订购的图书,及时反馈订单的情况,做到准确无误。单批到馆图书(种)的不合格率(不合格图书指非我馆订购的图书)不得高于2%;如未能满足要求,招标方可视中标方为故意挟带其它图书或无供书能力,招标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并给予中标码洋总额5%的经济处罚。 2、招标方将严格按照采访数据进行验收,对所有的非我馆预订的图书一律退还中标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投标方不能提供任何盗版图书,招标方一经发现投标方有提供盗版图书的行为,除要求投标方无条件将盗版图书调换成正版图书外,还将对投标方给予违规提供盗版图书书价十倍的罚款,并有权单方终止购书合同,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如印刷装订有问题的图书中标方必须给予调换。 4、中标方保证每册图书按招标方的要求加工,如图书加工不符合招标方约定的要求,中标方必须于招标方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来人加工或退回重新加工,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支付。5、中标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其它行为并引发法律责任,招标方将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2 “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根据粤价函[2011]1036号函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按收费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招标代理费。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 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4.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14.2;……15. 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即2014年4月25日前以转帐、现金等方式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该时间将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包括传真)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整。户名: 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暂时使用原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开户银行: 工商行汕尾市分行帐号: ****************25915.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5.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6. 投标的截止期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正,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8.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19.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0. 开标20.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1.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2. 投标文件的初审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2.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2.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3.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 投标的评价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2评分办法24.2.1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商务部分权重为35%,技术部份权重为35%,价格部份权重为30%。类别权重分数商务部分(35分)商务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2分响应招标文件:1分有不利于招标文件:0分2分同类项目业绩2012年以来有与广东省内本科院校同类项目合作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提供10家本科院校合同得3分,每增加5家,得分加1分,得分增加到满分7分为止。2012年以来有与211院校同类项目合作经验,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每提供1家,得分加0.3分,总分3分。注:(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序,与某馆在一年内的合作超过50万元(实洋)视为一个项目,连续三年则可视为三个项目)10分企业实力规模经营场地规模(不同经营点场地不得叠加计算), 优:3-4良:2-3 中:1-2分(10000M2以上3-4分,5000M2至10000M2之间2-3分,5000M2以下1-2分)4分2、企业的财务状况:提供2011年、201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良好:2分提供2011和201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一般,基本无亏损:1分未提供财务能力证明文件或经营状况较差:0分2分3、提供2013年第四季度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参保情况,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人员名单有:1分;无:0分1分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有:2分;无:0分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2分;无:0分2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2分;无:0分2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2分;无;0分2分企业资质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得5分,1000万-2000万以上得2-4分,500万-1000万得1-2分5分国家级出版行业总发资格证书;3分3分技术部分(35分)对采购人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的2分;响应招标文件的1分有不利招标文件的0分2分项目总体执行计划包括供货计划、图书现采计划、图书到货率保证措施、图书加工服务方案等优:4-3分;良:2-1分;差:0分4分供货能力与项目相关的知名出版社签约(或授权书)100家以上为优与项目相关的知名出版社签约(或授权书)60家以上为良与项目相关的知名出版社签约(或授权书)20家以下为差优:5分;良:3分;差:1分5分网站建设拥有较为独立完善的专业采访网站,(须提供有效网址及网址截屏及域名证书)。有、功能完善:2-3分;有、功能一般:1-2分;无:0分3分质量管理评审措施情况出版物发行收货、制单、包装、分发运作流程、管理制度严格,并且能保障图书的质量、分编、加工服务、准确率等内容的相关承诺或管理措施:优:2分;良:1分;差:0分2分图书编目质量1、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编目数据及签订的协议(CALIS编目中心及国图编目中心)优:4分;良:1分;差:0分; 2、有下载国图或Calisd等编目数据的证明材料,提供CN-MARC样本的有:2分;无:0分;3、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的编目员名单,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文件),有编目员证:6名以上:4分;3-5名以下:2分;1-3名:1分10分个性化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或其他优惠条件:优:2分,良:1分,差0分。2分信誉度提供用户满意度意见书:好2分,中1分,无0分2分图书质量保证1. 提供保证提供正版图书的承诺书,并承诺杜绝提供盗版书或其他非法图书:2分2. 有承诺不符合质量及用户要求免费退换的:2分3. 其他质量保证措施:1分5分价格部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综合投标折扣率作为评标价格。取各投标折扣率的最低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各评标价格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折扣率/评标折扣率)×价格权重×100%。30分合计100分25. 授标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前一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5.2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六、质疑27.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8. 合同的订立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9. 合同的履行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30.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2.技术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3.价格评估;4.综合比较与评价。(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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