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地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度地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各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全国地震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MTC37)(以下称地震计量委)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于2020年1月19日成立。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地震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提高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的溯源性,更好的发挥计量对地震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地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范围

(一)《地震监测专业设备技术规程三年制定计划》中收录的技术规范。

(二)《地震监测专业设备技术规程三年制定计划》中未收录,但确对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的质量控制和数据质量提升起到计量支撑作用,相关技术或方法已经开发成熟并广泛应用的技术规范。

(三)其他推进地震监测、地震计量发展的检定、校准方法规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与《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配套,紧贴地震计量事业改革发展需求。

(二)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强影响力,具备牵头制定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能够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项目的起草单位一般不少于两家。鼓励和支持引入系统外信誉好、实力强的科研院所等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规范的制定工作。

(四)申报项目的主要起草人应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一般应具有起草计量技术规范的经验。

(五)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应用基础,主要技术内容科学成熟,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涉及的相关计量量值(参数)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完整。

(六)项目申报书应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期限,工作周期(从下达任务至完成报批)超过24个月建议先期开展预研工作,相关工作完善后再行申报。

三、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地震计量委秘书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规范草案,规范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申报书和2021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一览表盖章后书面形式函告秘书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dzjlw@fmac.ac.cn。

关于项目申报的问题请联系地震计量委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文一,130*****218

142*****83515.html" target="">附件1:地震监测专业设备技术规程三年制定计划

  142*****79372.html" target="">附件2: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全国地震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 地震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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