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综合类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对综合类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BJYC.JF001-2014
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综合类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确定1家供应商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机关本部公务综合类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北京市公司下属各单位可以选择使用。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按得分对每个投标人由高到低排序,选择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符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符合行业各项管理标准,以及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
(3)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4) 公司注册地在北京。
(5) 企业具有良好的从业能力,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车辆维修保养经验,须提供企业2011年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签字盖章的服务合同。
(6) 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6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完税证明)。
(7) 近三年内在服务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8) 投标人具有北京市汽车维修企业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
(9) 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行政区,且在五环路内
(10)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公开招标。
(11) 招投标双方均应遵守最高道德标准,投标方不得有任何腐败和欺诈行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服务期:
(12)本次招标的服务年限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8、 招标文件发售:请拟投标报名单位持下述报名资料从招标人处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领取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
9、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812房间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4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4年4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16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13、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 如遇招标方管理政策或制度调整,招标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公开招标事项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和赔偿。
(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所有。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邮编:100122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范先生、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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