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老门诊手术室智能柜采购项目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老门诊手术室智能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老门诊手术室智能柜采购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347房间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报名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机场院区老门诊手术室智能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合同有效期:一年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维保期结束
3、采购需求(表中所列数量为参考发生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手术行为管理系统 | 套 | 1 |
2 | RFID水洗标签 | 枚 | 1000 |
3 | 智能工作台 | 套 | 1 |
4 | 智能发衣站、回收柜 | 套 | 1 |
5 | 智能更鞋柜控制柜 | 套 | 1 |
6 | 智能更鞋柜(小柜门) | 门 | ≥90 |
7 | 智能更鞋柜(中柜门) | 门 | ≥15 |
8 | 智能更衣柜控制柜 | 套 | 1 |
9 | 智能更衣柜(每列1柜门) | 门 | ≥30 |
10 | 智能更衣柜(每列2柜门) | 门 | ≥90 |
备注 | 1、报价需包含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路改造相关费用(参选人需提供承诺函) 2、上述产品质保期至少5年(参选人需提供承诺函) |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需向比选人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选。
6、如参选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完整授权资料。
7、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承诺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347房间
1、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复印件等,无相关业绩的需另附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如参选人为参选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完整授权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中“参选人资信证明”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有效信息。
费用: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
四、提交参选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347房间
五、根据我院疫情防控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个人健康情况证明:
(一)提供距报名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打印纸质版);
(二)报名当日健康码(须为绿码);
(三)报名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为绿码)。
六、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15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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