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2021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金寨县梅山镇2021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金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决定》等相关精神,现将梅山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梅山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人民满意、风清气正,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梅山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安排

这次梅山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总体时间安排为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16日为人大代表选举日,2021年12月20日前召开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1月16日):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培训选举骨干;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指导组根据法律规定,镇成立选举委员会,受镇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受县选举委员会的委托,负责选举本镇县人大代表的各项工作。梅山镇选举委员会经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文件另发)。

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担任,各驻村(社区)镇干、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负责本选区的选举事宜。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选民小组,组长由选民民主推选,负责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

2、制定工作计划。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列出日程安排表,以方便实际操作。

3、培训选举骨干。镇在11月16日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选举骨干,部署选举工作,培训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正、副组长、选民登记员等。培训主要内容为换届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操作程序等。

4、划分选区。根据全镇村(社区)近年来人口变动、区域分布、居住状况等变化情况,综合考虑便于代表联系选民、方便参加选举等实际工作开展,共划分53个选区,共选举产生镇代表124名、县代表41名。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超过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无效。

5、分配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我镇人大代表名额为124名,预留6名机动名额,实际提名选举产生118名。按照相关要求,在镇人大代表名额中,工人和农民代表不少于76%,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妇女代表不少于25%,连任代表占三分之一左右,从严安排本镇领导干部担任本级人大代表。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17日至20211126日):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处理选民不同意见的申诉。

1、广泛宣传发动。换届选举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做好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宣传栏、层层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选民依法参加选举、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大意义,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选民的参选意识,积极正确行使选民权利,履行选民义务。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这次选举县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是2021年12月16日。各村(社区)要严格把握“选举日”这个法定时间,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期间,既可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设立选民登记站,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群众会等手段广泛发动选民自行登记,确保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各村(社区)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与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在取得户籍所在地开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同时根据实际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条件,对外出人员要落实责任人负责联系,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选民实际已迁居县内其他地方一年以上,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主持选举的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迁居县外一年以上,没有转出户口的,根据本人意愿,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

各村(社区)要及时为本地外出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流动人口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同时,要为现居住在本地的流动人口依法参选提供方便,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3、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查。镇选举委员会要按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23、25、26条的规定,严格审查选民资格,重点是精神病患者、监所在押人员和长期下落不明人员,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4、及时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2021年11月26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在选区或选民小组公布,并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同时,组织选民看榜和填发选民证。

第三阶段(20211127日至20211217日):提名、推荐、酝酿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和确定,是选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向县选举委员会或镇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政党、人民团体、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选民应选代表名额。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特别是现任代表的去留问题上,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坚持把代表的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作为被推荐人。

镇选举委员会将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后,将县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和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分别以县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在选举日15日前(2021年12月1日前)在各选区或选民小组公布。对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调换或增减。

2、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民小组对代表候选人要进行反复酝酿、讨论、协商,镇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县镇两级代表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并以县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在选举日的7日前(2021年12月9日前)在各选区或选民小组公布。同时,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实行差额选举。

3、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选举代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同时在选举日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镇选举委员会主动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选举日必须停止安排见面。

(2)再次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的对象是各工作组组长以及选举大会和投票站的主持人,监、计票人和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等。重点是选举的操作程序和应注意事项。选票分县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两种,为了区分,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标记。同时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均要有两个票箱,一个是县人大代表票箱,一个是镇人大代表票箱,通过培训,使他们知道各自的工作范围,掌握处理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的原则和方法。

(3)再次核实选举人数。在选民登记后,如有迁入、迁出、死亡等变动,应予增减并出补正榜。

(4)做好委托投票工作。在投票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若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经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认可,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书面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5)安排落实好选举。县镇人大代表选举应在同一选举日分别进行投票。在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日前,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组织选民推选出监票人和计票人,准备好选票和票箱,制定选举办法,设秘密写票处,布置好选举会场。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由各村(社区)制作流动票箱,使用时须有3名监计票人员负责,代表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4、代表资格审查。代表选举结束后,镇选举委员会将县人大代表登记表和各种表格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县人大常委会确认。镇人大代表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镇人大主席团确认。代表名单在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

第四阶段(20211218日至20211220日):筹备召开新一届县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做好各项工作报告,组织好代表审议,作出相应决议,选举产生镇人大、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

代表选举后,镇人大主席团将及时、认真做好新一届人大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召开。

三、工作要求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在选民登记、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组织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梅山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报送材料名称

报 送

时 间

11月初

11月12日

准备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

2、任命选举委员会;

3、制定实施方案。

11月12日

11月16日前

动员部署

划分选区、代表名额

分配

1、开展宣传发动, 确定选举日;

2、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培训;

3、划分选区;

4、分配代表名额。

11月17日至11月26日前

选民登记

登记选民并按选区或选民小组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

选民登记表、选民登记情况统计表

11月25日前

11月27日

12月1日前

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

1、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选民联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2、以选区为单位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日前)。

县、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提名情况登记表

11月30日前

12月2日

12月9日前

确定、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

1、协商确定或预选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

2、以选区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告选举的时间及地点,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

县、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12月8日前

12月10日

12月15日

做好代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3、各选区制作投票箱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


12月16日

投票

选举

1、召开选举大会设投票站、会场、流动票箱,进行投票选举;

2、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并上报选举委员会确认;

3、选举委员会公布确认结果。

1、县、镇人大代表登记表

2、选举县镇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

3、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情况统计表

12月16日前

12月17日

代表

资格

审查

1、县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大常委会确认;

2、镇代表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后报镇人大主席团确认;

3、公布县、镇人大代表名单。

2021年

12月20日前

召开镇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做好各种会前准备工作;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事项。

报告选举结果

12月20日前

2021年

12月21日

12月底

总结

归档

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有关报表材料;将整个换届选举材料全面加以整理,立卷归档。

1、上报县人大代表登记表

2、选举工作总结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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