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微机教室学生机及教师机招标公告

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微机教室学生机及教师机招标公告


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其所需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企业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新华书店大厦8层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微机教室学生机及教师机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SDTTC-2014-0402
四、采购内容及功能要求:本项目共一个包。详见询价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地点: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 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0日每日08:30—17:00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七、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15 日下午15时00分。
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4月15日15时00分前。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后应向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交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3)退还方式: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并在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于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以提供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货物的验收:安装调试完毕三 日内,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十一、注意事项:
1、此报价请 密封送达 ,且为最终报价。
2、所有报价产品,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报价供应商负责。
3、报价表须加盖供应商本单位有效印鉴。
4、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报名时将下述资料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送达至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厂家的相关授权书。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十二、联系人:丁工 徐工
联系电话:****-******* 158*****321





采 购 人: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2014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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