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15:20信息来源:********1/********/6cdfdbe1-56e4-4895-8e62-bca********9.html">原文链接地址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D-2021-013

项目名称: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购2021F********9抚州市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含vocs组分清单)编制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及VOCs组分清单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抚州市臭氧前体物源解析及其精细化管控工作,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的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单位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格式)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08:00 至 2021年12月10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抚州城市展览馆)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zcg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抚州市市直集中办公大楼1号7楼

联系方式:18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玉茗大厦20楼

联系方式:13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

电话:132*****333

标签: 大气污染源 排放清单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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