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
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发【2018】1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火车站南侧;
2.2 工程规模:(1)新建的生产构(建)筑物有:配水井、预央氧接触池、水力旋流网格絮凝反应池、侧向流A型斜板沉淀、气水反冲洗滤池过滤、吸水井、后奥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滤池反冲洗设施、投药加氯间、央氧发生器、调节池、脱水机房等,其中预臭氧接触池、水力旋流网格絮凝反应池、侧向流A型斜板沉淀、气水反冲洗滤池过滤、吸水井、后央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合建在净水车间内;主要附属建筑物有综合办公楼、工种工房、锅炉房、传达室及大门、围墙等。(2)各单体工程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电气、自控与仪表、采暖通风、给排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3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施工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 E********3646wil25di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施工标段(2次公告):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4.0万m3/d。
2.7 其他:各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投标人所在地及榆林本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防护或配合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后果自负。因疫情原因,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场参加投标活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施工标段(2次公告):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9月、10月或11月至少一个月的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绥德县第二净水厂工程施工标段(2次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 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②外省企业还应持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12月01日 17时30分至2021年12月06日 17时3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12月01日 17时30分 起至2021年12月06日 17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12日 9时30分 ,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5投标企业咨询或办理CA锁,请到榆林市民大厦四楼窗口办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圣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杏树圪崂1号 | 地址: | 榆林市榆林大道教育小区 |
联系人: | 李欣铠 | 联系人: | 常佳佳 |
电话: | 186*****002 | 电话: | 156*****114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文化南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73 |
标签: 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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