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苑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桂花苑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明光市桂花苑安置房工程

招标编号:M114-1064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桂花苑安置房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明光市。
2.2建设规模:明光市桂花苑安置房工程6#-8#楼,至10#-19#共13栋住楼及配电房、商业用房、物管房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投资约20000万元人民币。
2.3计划工期: 18个月 。
2.4招标范围:明光市桂花苑安置房工程6#-8#楼,至10#-19#共13栋住楼及配电房、商业用房、物管房和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单位于2014年4月8日起自行至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和五大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至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祁仓路与柳湾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参加开标会,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 600 元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不接受投标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龚敏 联 系 人: 陈刚
电 话:****-*******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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