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20〕831号批准建设,社会资本方为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业主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PPP项目路线全长约127.871公里,根据本项目工可批复报告,清镇站街至平坝十字段约13km与拟建的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的共线段建设里程及投资规模不计入本项目,扣除共线段后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14.871公里。
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横断面宽度为33.5m。全线共设置桥梁41328m/108座、隧道2618m/3座,桥隧比为36.74%。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3处、互通连接二级公路30.1公里/7条、分离式立交31处、通道108道、天桥15座。项目设管理分中心1处,设匝道收费站8处、服务区(I、II、III类)4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采用A级。
2.2 招标范围:
2.2.1贵州省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PPP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项目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2.2.2标段划分
标段号 | 对应施工标段 | 里程长度 (km)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内容 |
JL-1 | TJ-1 | 13.759 | 监理服务期:60个月; 其中施工期:36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房建工程、绿化环境保护、机电交安、公路设施及沿线管线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不含试验室,含监理抽检工作)。 |
路面 | 53.671 | |||
房建工程 | 53.671 | |||
绿化环境保护 | 53.671 | |||
机电、交安 | 53.671 | |||
JL-2 | TJ-2 | 30.432 |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隧道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不含试验室,含监理抽检工作)。 | |
JL-3 | TJ-3 | 9.480 |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隧道、房建工程、绿化环境保护工程、机电交安、公路设施及沿线管线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不含试验室,含监理抽检工作)。 | |
路面 | 61.2 | |||
房建工程 | 61.2 | |||
绿化环境保护 | 61.2 | |||
机电、交安 | 61.2 | |||
JL-4 | TJ-4 | 10.718 |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隧道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不含试验室,含监理抽检工作)。 | |
TJ-5 | 17.162 | |||
TJ-6 | 2.000 | |||
JL-5 | TJ-7 | 13.800 | ||
TJ-8 | 17.520 |
注:(1)施工标段编号“TJ”代表“土建工程施工”;JL-1路面、房建、绿化环境、机电、交安工程起止桩号:K2+284.950-K59+720.45,JL-3路面、房建、绿化环境、机电、交安工程起止桩号:K59+720.455-K129+820.134(不含贵安共线段13KM);里程长度为暂定值,最终里程长度根据施工图为准。
(2)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完成驻地建设且经招标人(委托人)履约考核合格后起算。
(3)监理人驻地建设应满足《贵州省高速公路监理标准化指南》要求。
(4)标段范围内各施工标段主要工程相关内容仅供投标人计算监理人员数量时参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4 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且2018~2020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5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其以上。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的引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www.qjt.gov.cn 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参与投标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根据其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表规定执行,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填报的人员和设备可以重复,但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表允许中标的数量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剩余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序号 | 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1 | 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个) | 4 | 2 | 1 | 1 |
2 | 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个) | 1 | 1 | 1 | 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上午00时00分至2021年12月7日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guizhou.gov.cn)网上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zhou.gov.cn)上发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上发布。
7.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投诉联系电话:****-********
8.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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