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机组工程(2×600MW)脱硫装置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燃煤机组工程(2×600MW)脱硫装置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脱硫装置防腐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上大压小”的改建工程,主要利用电厂拆除1~6号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工程,预留再扩建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建设场地,最终形成总装机容量3000MW(2×300MW+4×600MW)的规模。
本工程2台发电机组计划于2014年底、2015年初投入商业运行,配套的脱硫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
5.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 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2 业绩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于2003年至今应具有2台300MW或以上燃煤机组脱硫工程玻璃鳞片树脂防腐工程(含施工)投运2年或以上的业绩。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供至少1个用户出具的运行时间1年以上的检查评价报告。
(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等复印件;
(6)满足本招标公告第5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服务内容、投运时间);
(7)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guoxinguohui@126.com);
(8)其他文件。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联 系 人:杨文珍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1
联系人:刘振华、张鹏飞
邮编:100044
电话:***-********转743、137*****295
137*****534
传真:010-********
电子邮箱:guoxinguohui@126.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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