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鹤壁、新乡乙腈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鹤壁、新乡乙腈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40元/吨。
2.6因所需车辆用量大,单独1家服务商无法满足生产运输需要,因此本次招标计划选取2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结果进行排序,运量按照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价格执行各自中标报价。如有中标候选人不同意运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中标候选人不足2家,以实际中标候选人数为准,剩余运量由吉化物流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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