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采购-江西省
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采购-江西省
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采购
项目概况
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华明政采字2021-03号
项目名称: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1 | 青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近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提供资信证明的,应当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明材料原件);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1.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00:00 至 2021年12月14日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开标现场报价。3、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4.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展示。6.重要事项(1)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吉安市博物馆侧),在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11楼电梯口由各供应商持手机用微信扫描《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码》,查询成功后方可凭身份证、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以及疫情期间行程查询记录进入大厅,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交加盖响应公司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每个响应公司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现场。(2)进入电梯前,来自省内的供应商将“赣通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供应商可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来自省外的供应商将省际之间互认的“健康码”给工作人员查看后方可乘电梯前往开标厅。 (3)来自中国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请自行隔离十四天,确保无症状后方可参与交易活动;近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请继续落实相对隔离措施,不得参与交易活动,防止潜在风险。(4)供应商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十一楼电梯处有自动售卖机,食用后垃圾请丢至十一楼的垃圾桶内,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5)外省地区来(返)赣投标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允许入场。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420号
联系方式:15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心车站4楼
联系方式:177*****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7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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