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施工[2021]12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滨塘(挂)2010-9-B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7]119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1223.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680万元,银行贷款:90543.8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35304.9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津滨塘(挂)2010-9-B,建设规模为135304.96平方米,住宅、商业及配套,占地面积61503.10平米,总建筑面积135304.96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404.96平米,地下建筑面积36900平米,总投资额131223.8万元。此次招标内容为:津滨塘(挂)2010-9-B项目室外工程,招标规模为50491.4平方米,此次招标投资额为3900.0 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京津高速公路以北、西中环快速以西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滨塘(挂)2010-9-B项目室外工程,招标范围:室外面积约50491.4平方米,室外工程范围包括道路工程、铺装工程、小品工程、标识及交通标志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太阳能补水工程、绿地灌溉管道工程、消防水工程、排盐工程、污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弱电安装工程等。室外管网最大管径为DN400。总投资额39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1月10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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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且有投标资格;(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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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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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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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https://weibo.com/********26/J74ofoFNW,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通过网络或邮寄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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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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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12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实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