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制服换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制服换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HNYT【2021】104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制服换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916836.00元

最高限价:91683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YT【2021】104号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制服换装采购项目

916836.00

916836.00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

类别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首次着装

检察春秋服

726

检察白衬衣

726

检察夏服

726

领带

726

检徽

726

多次着装

检察春秋服

162

检察白衬衣

162

备注:

    1. 本次招标为一个包共2大类,其中首次着装检察春秋服2套(每套包括上衣1件和裤子1条)、白衬衣2件、检察夏服2套(每套包括长、短袖上衣各1件、男夏裤2条、女夏裤、夏裙各1条)、领带2条、检徽1套(2枚);多次着装检察春秋服2套(每套包括上衣1件和裤子1条)、白衬衣2件(具体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检察服饰按高检院服饰制作要求执行;

      1.3、检察服包公包料中的面料、辅料、加工工艺按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参数执行。

      1.4、衬衣胸袋绣花、右袖头绣花为检察院男女衬衣的特定标志,在制作样衣时按最高检察院颁发的行业标准进行绣花。

      1.5、检察夏服蓝色衬衣无需制作胸徽孔。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

      4、交货期:满足需方要求(市、县、区检察院)。

      5、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市、县、区检察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不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八、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的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2021年0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请按顺序提交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辩。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00分整。

      2、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孙邵亮

      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蕾

      电话:132*****887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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