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支队便携式动态汽车称重仪设备采购
执法支队便携式动态汽车称重仪设备采购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一、预算金额:820000元
二、项目类型:货物类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响应方式:
投标人在2021年12月7日(周二)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可用WPS软件制作)通过我局网站提交(请在本网页“供应商注册”注册后待我局审核单位资料后,在“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投标的,则都视为无效投标。
七、项目概况:
为提升支队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效能,履行好《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8〕118号)中交通部门的称重检测职能,拟分别给10个辖区大队(福田大队、罗湖大队、盐田大队、南山大队、宝安大队、龙岗大队、龙华大队、坪山大队、光明大队、大鹏大队)各购置2套便携式动态汽车称重仪设备,共20套。满足我支队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需要。称重设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无线称重秤台、手持无线称重仪表、塑胶引坡、电缆线、数据线、充电器、色带、打印纸、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等。
八、公示:如有单位和个人对此综合评分法采购的价格及合理性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7日(周二)下午14: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送交我支队。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瑞
电话:********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30号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2月2日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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